2012江蘇平江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平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規程》,平江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蘇州市區戶籍(2012年應屆畢業生限蘇州市區生源);
2、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76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見職位簡介表);
5、符合事業單位任職回避的有關規定;
6、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1月14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請提供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相關材料)。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請提供營業執照、社保證明等相關材料)。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二、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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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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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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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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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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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國際博覽中心(蘇州工業園區現代大道博覽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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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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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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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平江區人力資源市場(平江新城平瀧路1258號、新城管委會東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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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選擇崗位。報名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應聘崗位后,填寫完整《平江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加貼照片。
(2)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出示《平江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及應聘材料的原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初審。
(3)人社部門驗證登記。經初審合格的報名者持《報名表》和應聘材料,到指定的“驗證登記處”進行驗證(交復印件)。驗證合格的報名者當場辦理登記和繳費手續。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2)應聘材料和證件均須出示原件,并由人社部門收取復印件。
(3)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另需出示代報名人的身份證。
(4)因本次招聘將統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
(5)報名者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不得報名。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二)收費
經現場資格驗證合格后,考生交納筆試費100元/人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一張,辦理報名手續。進入面試人員另交納面試費100元/人。
(三)考試
1、筆試
達到3:1開考比例的,組織筆試。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蘇州平江人才網(www.pjrc.org.cn)公示。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不足3倍時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并采取抽簽形式確定面試順序。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分數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所有應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必須記載在《面試成績匯總表》上,并由主考官和考場監督人員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按用人單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總成績在蘇州平江人才網(www.pjrc.org.cn)公示。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政審)
1、體檢承辦單位由平江區人社局指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從參加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
2、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考察。
3、因考察或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4、實行一次性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報批,辦理錄取和聘用的手續。
三、紀律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整個招考工作自始至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 68723622。
四、本簡章由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8723621
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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