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務員考核辦法:獲評不稱職 降職扣獎金
來源:山東商報發布時間:2011-12-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昨天,省公務員局公布了《山東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試行)》,記者了解到,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公務員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扣除年終獎,連續兩年不達標將被辭退。
按照要求,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進行。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另外,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公務員被確定基本稱職等次的,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將被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扣除年終獎。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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