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成人高考錄取時間:11月22日開始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12
2011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主 要 工 作 |
11月上旬 |
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 |
11月14日上午10:00 |
召開2011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會議 |
11月14日下午1:30 |
網上錄取和網上補填志愿軟件培訓 |
11月21日 |
招生院校通過高招辦協同平臺下載本科(含專升本)第一志愿線上考生信息庫 |
11月21日上午10:00 |
錄取現場全體工作人員會議 |
11月22日—12月2日 |
本科(含專升本)網上錄取 |
11月22日10:00起 |
招生院校網上接收第一志愿考生電子檔案并在網上調整本科(含專升本)專業計劃(10:00-15:30) |
11月24日 |
現場錄取 |
11月25日10:00前 |
招生院校網上退清第一志愿不錄取考生電子檔案 |
11月25日12:00起 |
招生院校網上接收第二志愿電子檔案 |
11月25日14:00前 |
招生院校網上退清第二志愿不錄取考生電子檔案 |
11月25日15:00起 |
招生院校網上接收第三志愿電子檔案 |
11月25日16:00前 |
招生院校網上退清第三志愿不錄取考生電子檔案 |
11月25日17:00前 |
計劃未完成的院校上報本科(含專升本)分專業計劃缺額表 |
11月26日10:00起 |
考生可通過“上海招考熱線”和各招生院校網站或電話查詢本科(含專升本)錄取結果。編制本科(含專升本)缺額計劃表 |
11月27日9:00 |
已完成本科專業(含專升本)招生計劃院校通過高招辦協同平臺接受補填志愿計劃缺額表電子版并在本校網站刊登。 |
11月27日13:00起 |
本科資格線上未錄取考生可從報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網站或“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了解院校計劃缺額情況 |
11月28日13:00—11月29日13:00 |
本科(含專升本)線上未錄取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補填志愿。29日15:30進行補填第一志愿投檔 |
11月30日9:30起 |
現場局域網上接收補填第一志愿考生的電子檔案 |
11月30日13:00前 |
現場局域網上退清補填第一志愿未錄取考生電子檔案 |
12月1日10:00起 |
現場局域網上接收補填第二志愿考生電子檔案 |
12月1日13:00前 |
現場局域網上退清補填第二志愿未錄取考生電子檔案 |
12月1日16:00前 |
現場局域網上錄取第三補填志愿考生 |
12月2日起 |
招生院校發本科錄取通知書,考生可查詢錄取結果 |
12月4日—12月15日 |
專科網上錄取 |
12月2日9:00起 |
招生院校網上接收第一志愿考生電子檔案并在網上調整專科專業計劃 |
12月4日10:00前 |
招生院校網上退清第一志愿未錄取考生電子檔案 |
12月4日12:00起 |
招生院校網上接收第二志愿電子檔案 |
12月4日14:00前 |
招生院校網上退清第二志愿未錄取考生電子檔案 |
12月4日15:00起 |
招生院校網上接收第三志愿電子檔案 |
12月4日16:00前 |
招生院校網上退清第三志愿未錄取考生電子檔案 |
12月4日16:30前 |
招生院校上報專科分專業計劃缺額表 |
12月5日10:00 |
考生可通過“上海招考熱線”和各招生院校網站、電話查詢專科錄取結果。編制專科缺額計劃表 |
12月6日9:00 |
已完成專科專業招生計劃院校通過高招辦協同平臺接受補填志愿計劃缺額表電子版并在本校網站刊登。 |
12月7日13:00起 |
專科資格線上未錄取考生可從報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網站或“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了解院校計劃缺額情況 |
12月8日13:00—9日 13:00 |
專科線上未錄取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補填志愿。9日15:30進行補填第一志愿投檔 |
12月10日9:00 |
專科補填志愿招生院校招辦主任會議,通報補填情況(七樓) |
12月10日9:30 |
現場局域網上接收補填第一志愿考生的電子檔案 |
12月10日13:00前 |
現場局域網上退清補填第一志愿未錄取考生電子檔案 |
12月10日14:00起 |
現場局域網上接收補填第二志愿考生電子檔案 |
12月10日16:00前 |
現場局域網上退清補填第二志愿未錄取考生電子檔案 |
12月11日9:00-13:00 |
現場局域網上錄取補填第三志愿考生 |
12月12日—13日 |
未完成招生計劃院校錄取參加“能力考試”考生 |
12月14日起 |
招生院校發專科錄取通知書,考生可查詢錄取結果 |
12月15日 |
成人錄取結束 |
注: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工作將同步進行。
錄取方法和程序
1、2011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網上錄取,分為現場局域網和遠程廣域網兩種形式。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做好計算機操作人員的培訓、設備檢查等網上錄取的準備工作,嚴格按規定的時間節點下載和上傳招生信息,確保全市招生錄取工作按時、順利地進行。
2、本科各專業(含專升本)先投檔錄取,本科錄取結束后,再進行專科投檔錄取。報
考高起本未被錄取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成績達到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考生所填的專科志愿進行投檔(未填報專科志愿的不能投檔)。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如專業成績不合格的,文化統考成績達到非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非藝術類專業和考生志愿順序進行投檔。
3、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補填志愿期限內,可選擇尚有計劃缺額的招生院校,通過“上海招考熱線”(www.shmeea.com.cn、www.shmeea.edu.cn)網站進行補填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補填3個院校志愿。
補填志愿的錄取工作全部在現場局域網上進行。
4、各招生院校一律不得招收試讀生和旁聽生。
5、錄取時,招生院校要嚴格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政策照顧加分條件。凡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一律不予錄取。不符合政策照顧加分條件者,一律加以糾正。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將根據實際情況,對考生報考資格、政策照顧加分條件進行抽查。
6、錄取時,由招生院校提出錄取新生名單,報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審核,招生院校按經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錄取名單是新生電子注冊、學籍管理、頒發畢業證書的主要依據,錄取名冊經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加蓋錄取專用章方能生效。
錄取工作結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將錄取通知書統一寄送至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轉交。新生入學報到時要使用網上錄取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核查報到新生的像片、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杜絕冒名頂替上學現象。同時,各成人高校要認真核對專升本報到新生第一學歷的真實性,對于不能出具經教育部審定核準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或所提供畢業證書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者,應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通報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
7、委托培養單位一律不得參與錄取工作。
8、招生院校要處理好錄取工作中的遺留問題,進一步完善考生咨詢和申訴機制,認真做好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
免試條件及政策照顧加分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審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市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市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增加3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決定。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決定。
(1)獲得區、縣級以上(含區、縣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市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區、縣、局級“新長征突擊手”、“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稱號獲得者,市優秀團干部、團員,市“園丁獎”稱號獲得者等市級單項先進。
(8)獲區、縣、局級機關、事業單位年終行政獎勵優秀者。
(9)少數民族考生。
(10)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8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市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決定。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肅招生紀律
招生院校要認真執行《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文件的各項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各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必須在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統一安排下進行,嚴禁擅自違規錄取考生,嚴禁委托中介機構或個人拉攏、組織生源和介入招生錄取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要予以嚴肅查處。
各招生院校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明紀律。紀檢監察部門要對錄取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要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人員的教育,對于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風、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要以大局為重,以考生為本,重視來信來訪,對群眾的舉報要及時查處。招生錄取期間發生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并妥善處理。
上海市考試院錄取咨詢和投訴舉報電話
錄取期間,市教育考試院錄取現場設立信訪和舉報電話。
聯系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信訪電話:64942344、64841839
投訴舉報:64518189
編輯推薦:
業內名師團隊,班主任一對一服務,全面覆蓋考點,一次考試,保上名校。 !
更多成考相關內容
熱 2013成人高考高起點英語關鍵句型匯總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匯總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八)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七)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六)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五)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四)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