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熱點時評:奢華與矯情無益于提升形象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1-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義烏現身寶馬X6警車,防城港跑著奔馳警車,寧波街頭停著凱迪拉克警車。近日,廣西南寧被人拍到數輛寶馬警車。南寧交警大隊一位負責人承認購置有11輛寶馬警車,并稱此舉是為了“提升國家和廣西的形象”。
無獨有偶,“提升形象”熱也吹進了警方官方微博里。繼上海徐匯警方傳出“淘寶體”通緝令后,7月15日江蘇崇州濟協派出所也發出“淘寶體”通緝令。濟協派出所微博是“親,行政拘留十日不包郵哦親!”“親,你來投案,我還要帶你做體檢,不知道可否給我五星評價!”崇州警方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可以“拉近警民關系”,提升形象。(江西人事考試網)
一邊是豪華警車,一邊是矯揉虛情的通緝令,他們都是以“提升形象”之名而進入人們的視野。用奢華和矯情博得“形象提升”,如果不是警方邏輯推理出了問題,就是他們在實施“形象提升”工程中做的“舍本逐末”之舉。
眾所周知,警務工作是件務實性很強的工作,它的形象在于轄區的治安水平及公眾對其警務工作的積極評價,在于接警響應的效率水平,在于依法辦案。因此,出自于政府財政的警察裝備,是關系到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問題,裝備應適應于警務辦案要求,也應與公共財政與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可以想象,2008年印度孟買手持老舊步槍的警方在手持AK-47沖鋒槍并配有衛星手機的恐怖分子面前節節敗退時,孟買肯定是沒有“形象”的;也可以想象,為了追捕高速公路上超速行車犯罪者,人均年收入過3萬美元的意大利的警方,有的配了蘭博基尼豪華警車,也是有利于提升“形象”的,因為它相對于國家富裕水平不顯唐突,而且用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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