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教材(22)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0-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行政行為
(一)行政行為的含義及判斷標準
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管理活動、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
其判斷標準是:(1)行政行為必須是行政主體所為的行為;(2)行政行為是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
(二)行政行為的分類
行政行為可分為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兩者的判斷標準是:(1)適用人數。適用人數眾多且對象不特定,則為抽象行政行為;反之為具體行政行為,典型的如行政立法。(2)能否反復適用。能則為抽象行政行為,反之為具體行政行為。
【例2】 下列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的是()。
A. 醫院開具《死亡醫學證明》 B. 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
C. 交警開具違章罰單D. 民政局頒發社團登記證書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A。首先看行為主體,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交警)為行政主體,而醫院不是行政主體,故醫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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