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跟單員考試輔導:外貿商品歸類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10-18
外貿商品歸類簡介
1.農產品
農產品,即活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它涉及第一至第四類共有24章。但是,以上類、章不包括流動馬戲團、動物園中的活動物、木材和專供某些生產行業使用的動、植物產品(如皮張、紡織用原料),這些貨品應歸在其他類、章里。
2.礦產品
礦產品,主要包括處于原料狀態或初級加工的礦產品,它涉及第五類共有3章。
3.化工產品和高分子化合物
化工產品和高分子化合物,主要包括各種各樣的化學品及其相關產品和塑料、橡膠制品,它涉及第六類和第七類,從第二十八章到第四十章共有13章。其中,第三十八章和第四十章分別是塑料、橡膠等高分子化合物。
4.輕工業產品
(1)輕工業產品,涉及第八至十類包括從第四十一章到第四十九章,共9章。主要有第八類(第四十一章到第四十三章)皮革工業的產品,包括生皮、皮革及其制品和毛皮及其制品。
(2)有關鞋、帽、傘、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發制品是在第十二類的,內有4章,從第六十四章到第六十七章。
5.紡織服裝
涉及第十一類的第五十章至第六十三章,共14章。按原料、半成品到制成品順序排列(如棉花一紗線一普通織物)。在這14章中,可以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從第五十章至五十五章,包括各種紡織原料、紗線和普通織物;第二部分從第五十六章至六十二章,包括特種織物及各種紡織制成品。這一類范圍較廣,基本上包括了紡織工業上用的各種紡織原料(如絲、棉花、麻、化纖),也包括紡織行業生產的半制品(如紗線)和制品(如織物及其制成品)。
6.陶瓷、玻璃
涉及從第十三類的第六十八章至第七十章,共3章。主要是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類似材料的制品;陶瓷產品;玻璃及其制品。
7.珠寶
涉及第十四類的第七十一章,只有1章。主要是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其制品;仿首飾;硬幣。貴金屬包括金、銀、鉑及鉑族金屬(如銥、餓、把、鍺、釘)。
8.賤金屬及其制品
涉及第十五類的第七十二章至第八十三章,共有12章(其中1章留空,實為11章)。其中有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從第七十三章到八十一章,主要按金屬的種類分類(如鐵、銅、鎳、鋁、鉛、鋅);第二部分第八十二章、八十三章,這兩章是按產品的用途來分章列目的。
9.機械、電氣設備
涉及第十五類的第八十四章和八十五章兩章,共有2章。除了例外(第八十四章的電子計算機和第八十五章的電動機械工具),它們各有特點:第八十四章的貨品,主要是靠機械能做功的機械、器具及其零件。第八十五章的貨品,主要是靠電能做功的電氣設備及其零件。
10.運輸工具及其類似設備
涉及第十七類的第八十六章到八十九章,共有4章。每章包括一種類型的運輸工具,分別為火車、汽車、飛機、船舶。其中的類似設備,是指集裝箱、交通管理用的機械信號及控制裝置、降落 傘、碼頭等。
11.儀器、鐘表和樂器
12.武器、彈藥、家具、燈具、藝術收藏品
涉及第十九至二十一類的第九十三章到第九十七章,共有5章。其中第十九類只有第九十三章,它包括武器、彈藥。第二十類共有3章,包括家具、燈具、活動房屋、玩具、運動用品及其他 雜項制品。第二十一類也只有第九十七章,它包括藝術品、收藏品、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