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國考申論熱點:康菲漏油事故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0-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內容摘要」
7月5日,國家海洋局表示,中海油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形成劣4類海水面積840平方公里,而這處海水原為1類水質。在6月13號時出現海面溢油最大分布面積達158平方公里,而不是中海油之前所說的200平方米,中國海監執法部門已經對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予以立案。
「觀點評論」
新京報:渤海灣漏油信息瞞報需有人負責
漏油事故的直接責任,海洋局根據相關法律認定為作業方康菲公司承擔,中海油的責任則要根據其與康菲簽訂的合同來界定。不管事故責任的認定如何,這兩家公司的瞞報責任則必須首先要依法問責和追究。 「詳細」
京華時報:中海油及康菲不僅應負經濟責任
渤海溢油事故發生1個月后,國家海洋局開出罰單:最高處罰20萬,責任由作業方康菲中國承擔。昨天,康菲終于跟中海油一起發布消息,中海油首次表態將分擔責任,康菲對敏感話題仍避而不談。海洋環境和資源,是我們最后的生態和經濟寶地,是未來發展的保證。對于渤海溢油事故,容不得大事化小式的處理。否則,海洋又將在粗放式開發和管理中,成為不可持續的開發犧牲品。 「詳細」
廣州日報:對漏油事故的處理不能“側漏”
據國家海洋局通報,渤海灣蓬萊19-3油田早在6月4日已開始少量溢油,目前已使周圍海域840平方公里的一類水質海水下降到了劣四類。這么大一件事,事發一個月后才為公眾所知,且中海油在首次回應中居然聲稱事故已基本處理完畢,泄漏范圍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發生如此大的事故,中海油卻想隱瞞,還試圖遮掩問題的嚴重性,如此牛氣沖天,底氣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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