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咨詢師考試組織與管理講義10.9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9-26
三。標底(熟悉)
標底是招標人對擬招標工程事先確定的預期價格,而非交易價格。招標人編制標底價格是對招標工程所需建造費用的自我測算和控制。同時,標底價格也是招標工程社會平均水平的建造價格,在工程評標時招標人可以用此反映社會平均水平的標底價格來衡量各個工程投標人的個別價格,即投標報價,用以判斷投標人的投標價格是否合理,以此作為衡量投標人投標價格的一個尺度。
(一)標底的編制依據
⑴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工程造價計價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有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是編制標底價格的指導規范,也是計費依據和約束條件。
⑵工程招標文件中確定的計價依據、商務條款。
⑶工程設計文件、圖紙、技術說明及招標時的設計交底,按設計圖紙確定的或招標人設定的編制工程量清單的相關基礎資料。
⑷現行或執行的工程定額,包括基礎定額或地方定額、工期定額等,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工程量計算規則,規定的費用取費標準等。
⑸采用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技術措施等。
⑹工程施工現場地質、水文勘探資料,現場環境和條件及反映相應情況的有關資料。
⑺招標時的人工、材料、設備及施工機械臺班等的市場價格信息,間接費、利潤等費用的一般平均水平。
(二)標底的編制方法
工程標底的編制,需要根據招標工程的具體情況,如設計文件和圖紙的深度、工程的規模和復雜程度、招標人的特殊要求、招標文件對投標報價的規定等,選擇合適的類型和編制方法。
根據我國現行工程造價的計算方法與習慣做法,在按工程量清單計算標底價格時,單價的計算確定采用以下兩種方式。
⑴工料單價。工程量清單的單價,即分部分項工程量的單價為直接費單價,其按照選用的基礎定額或地方定額中的人工、材料、機械臺班消耗量標準及其相應的市場價格計算確定。工程量乘以工料單價得到分部分項工程的直接費,再將各個分部分項的直接費加以匯總就得到整個工程的直接費。而整個工程的間接費、利潤、稅金等按照有關規定另行計算,相應費用計入標底價格匯總表。將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等加以匯總就得到整個工程的總建造費用,即工程標底價格。
⑵綜合單價
工程量清單的單價,即分部分項工程量的單價為全費用單價,其綜合了工程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等的一切費用。全費用單價綜合計算完成單位分部分項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工程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等。工程量乘以綜合單價就直接得到分部分項工程的造價費用,再將各個分部分項工程的造價費用加以匯總就直接得到整個工程的總建造費用,即工程標底價格。
注: 2003年7月1日起僅采用“綜合單價”。
四。投標報價(熟悉)
投標報價是以業主招標文件中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工程性質和范圍為依據,根據有關企業定額和價格資料,計算和確定承包該項工程的單價和總價,隨投標書報業主。業主把投標者的報價作為主要標準來選擇中標者,同時也是業主和投標者就工程標價進行承包合同談判的基礎,它直接關系到投標者投標的成敗。由于報價書是構成投標文件的重要內容,所以,投標者往往把報價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