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政法干警《民法學》各部分復習要點
來源:發布時間:2011-09-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債的概念和債的種類。債是特定人之間請求為特定行為的民事法律關系。債的主體、內容、客體是債的三要素,這是考生應當理解的內容。對于債的不同分類以及各種分類的法律意義考生應當重點把握。
2.債的發生、變更和消滅?忌鷳斦莆眨簜年P系可因合同、侵權行為、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等法律事實而發生;債的變更包括債的內容變更、債的主體變更;債的消滅的原因主要有履行、解除、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
3.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是指無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據,使他人財產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以及對不當得利之債的處理,是本部分的重點內容。
4.無因管理。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他人管理事務的行為。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以及對無因管理之債的處理,是本部分的重點內容。
5.合同法部分。這一部分的內容較多,考生在復習時應當重點掌握: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種類;合同訂立的概念、要約的概念、要約和要約邀請的區別、要約的效力、要約的生效時間和要約失效的原因;承諾的概念、承諾的方式和時間、承諾的撤回;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締約過失責任的含義、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條件和合同法關于產生締約過失責任原因的規定;合同效力的表現、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立合同的效力、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所訂立合同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越權訂立合同的效力、無處分權處分他人財產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原則、內容、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債權人代位權和撤銷權;合同變更的含義、合同解除的條件;合同擔保的概念與種類、保證的概念與設定、保證的兩種方式和保證的效力、定金的性質、定金的種類與效力、定金與預付款的區別;各種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等等。
(四)人身權部分
人身權部分的重點內容主要是人身權的特征和類型。
1.人身權的概念、特征和種類。人身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與其人身不可分離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它是民事主體的一項最基本的民事權利,是其他民事權利存在的前提。其特征主要體現為它沒有財產內容,不直接體現財產權益,但與權利主體的財產權有一定的聯系,且與權利主體的人身緊密聯系,不可分離。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其區別主要是權利取得的方式不同、主體范圍不同、權利對象不同。此外,對人身權與人權之間的異同也要有所了解。
2.人格權。人格權的類型主要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各譽權、隱私權。
3.身份權。身份權的類型主要包括榮譽權、配偶權和親屬權。
(五)知識產權部分
知識產權部分內容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
1.知識產權的概念與特點。知識產權是指創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標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的總稱。其具有專有性、地域性與時間性三大特征。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知識產權制度具有的作用也要掌握。
2.著作權。著作權的主體包括作者和作者以外的人?忌鷳斄私鈳追N特殊情形下的著作權的歸屬。著作權的客體是作品。考生應當掌握作品的概念、范圍和我國法律規定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著作權的內容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考生應當掌握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的具體內容以及著作權的取得時間和保護期。著作權的限制包括對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考生應當掌握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的情形。鄰接權是作品傳播者所享有的權利。考生應當掌握各種鄰接權的內容。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及其法律責任也是考生應當掌握的內容。
2.專利權。考生應當掌握:專利權的主體和客體;授予專利權的實體條件和程序條件;專利權的期限、無效與終止;專利權的內容以及對專利權的保護。
3.商標權。考生應當掌握:商標的概念作用;商標的種類;商標注冊的原則、商標注冊的實體條件和程序條件;商標權的期限與續展;商標權的轉讓程序與要求、使用許可和變更;商標權的爭議、無效和終止;商標權的保護范圍、商標侵權行為的類型、商標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六)繼承部分
1.繼承的概念、種類和繼承制度的基本原則。繼承是指將死考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繼承的主要分類是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除此之外,考生對我國繼承制度的五大基本原則也應當有基本的了解。
2.繼承權?忌鷳斦莆绽^承權的概念、繼承權的行使、喪失繼承權的情形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方式、繼承權的保護、遺產的概念與范圍。
3.法定繼承?忌鷳斦莆辗ǘɡ^承的概念、特征和適用條件、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繼承順序、代位繼承和轉繼承的區別及其適用條件、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和方法。
4.遺囑繼承?忌鷳斦莆者z囑、遺囑繼承的概念和特征、遺囑繼承的適用條件、遺囑繼承人的范圍、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的區別、遺囑的有效條件、遺囑的撤銷和變更方式、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概念、特征及其與遺囑繼承的區別。
5.遺產的處理。應掌握繼承開始的時間與通知的范圍及遺產的范圍、遺產的分割原則和分割方法、遺產債務的范圍、遺產債務的清償原則和清償辦法、無人繼承的遺產的處理、“五保護”遺產的處理。
★ ★難點點撥
所謂難點,是相對于考生能夠比較直觀地、容易理解的部分而言,是考生在復習時,不能很好地把握地、需要通過深入思考、綜合分析才能比較透徹掌握的知識點。當然,由于考生個人能力不同,相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難點,從我們的教學經驗來看,下面的問題,可能是大多數考生在復習時所遇到的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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