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11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規定
來源: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發布時間:2011-08-08
考生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須持以下材料:
a、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b、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的考生,須持大學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大學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系指由國家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www.chsi.com.cn)查詢的學歷信息打印件。
c、享受照顧加分錄取的有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凡屬盟、市級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考生須持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所在單位須在復印件上注明“受獎情況屬實”字樣,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凡屬烈士子女、烈士配偶、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須持盟市級有關管理部門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享受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須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享受照顧錄取的有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需由旗縣區成人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在復印件上注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審核人簽名并加蓋旗縣區成人招生辦公室公章。享受照顧錄取的有關證明截至8月25日17時30分止,后補證明無效。
d、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免試入學考生持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人員的考生分別持由國家及地方相應政府部門頒發的所述有關項目考核合格證明材料,到所在地旗縣區成人招生辦公室辦理審核手續。
各旗縣區成人招生辦公室設專人審查考生的報名資格,認真核驗考生享受錄取照顧條件證明、專科畢業證、二代身份證和本人所填信息是否一致。
6、現場信息采集和確認。報名資格審核合格后,通過身份證識別儀讀取考生二代身份證信息后給考生照相,并由系統自動生成該考生的考生號,打印《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認真填寫審查意見,由旗縣區成人招生辦公室審核蓋章,并將《預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二代身份證的復印件和享受照顧加分錄取條件和證明材料裝入《考生檔案袋》組成考生紙介質檔案,現場交給考生,由考生本人交給錄取院校。沒有二代居民身份證與二代居民身份證損壞的考生,若承諾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證件,簽署《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承諾書》后,可先行辦理報名現場確認手續。屆時不能兌現承諾者,報名無效,不給其發放準考證,不許其入場考試,所交報名費不予退還。
考生號由16位數字字符組成,前兩位代表年份,接下來的六位是地區代碼,接著是招生類別和科類代碼,最后五位是順序號,順序號由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分配,對一個旗縣區來說順序號范圍為00001—99999,每位考生的順序號不能重復。考生號作為考生的唯一標識,是今后各種統計報表、上報教育部數據及考生信息查詢的關鍵字。
如:呼市新城區某考生于2011年報考高中起點本科文史類,順序號為00001,則其考生號應為:“1115010214100001”。
在《報名登記表》中考生必須如實填寫本人的聯系電話,以便招生部門、招生院校和考生直接聯系。凡因考生本人確認失誤、確認不認真或委托他人簽字造成的信息錯誤,在考試、錄取以及錄取院校注冊等方面所產生的錯誤,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報名時,須將院校與專業志愿一并填報。
各旗縣區成人招生辦公室在辦理考生報名手續時要為報考高中起點藝術、體育類的考生打印《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高中起點升本、專科藝術、體育類術科加試成績登記表》,為參加術科加試時使用。
(四)報名數據匯總統計及考場編排
各盟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根據核實好的“考生報名信息庫”,制作考場設置數據庫,使用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研發的程序編排考場,編排考場時生成考生座位號。《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考場座次表和桌簽在基層招辦辦公平臺網上打印,由各盟市自行設置是由盟市打印或者旗縣打印。《準考證》由考生所在旗縣區成人招生辦公室于考前10日內發放給考生本人。
(五)《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為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設,形成誠信守紀的文明考風,參加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要在報名時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系統。這是從嚴治招、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誠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
五、統考科目
(一)漢語授課高中起點升專科,按文理科,統考科目為3門。
1、文史類、外語(文)、藝術(文)、體育(文)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
2、理工類、外語(理)、藝術(理)、體育(理)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
(二)漢語授課高中起點升本科,按文理科,統考科目為4門。
1、文史類、外語(文)、藝術(文)、體育(文)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歷史地理綜合課(簡稱史地)。
2、理工類、外語(理)、藝術(理)、體育(理)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物理化學綜合課(簡稱理化)。
(三)漢語授課專科起點升本科,按學科門類,統考科目為3門。
1、文史中醫類,含哲學、文學、歷史學以及中醫、中藥學等,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理工一類,含工學、理學,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一)。
4、理工二類,含經濟學、管理學以及職業教育、生物科學、地理科學、環境科學、心理學、藥學類等,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民法。
6、教育學類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農學類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類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四)蒙語授課高中起點升專科,按文理科,統考科目為3門。
1、文史類、外語(文)、藝術(文)、體育(文)考試科目為:蒙古語文、數學(文)、外語或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
2、理工類、外語(理)、藝術(理)、體育(理)考試科目為:蒙古語文、數學(理)、外語或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
(五)蒙語授課高中起點升本科,按文理科,統考科目為4門。
1、文史類、外語(文)、藝術(文)、體育(文)類考試科目為:蒙古語文、數學(文)、外語或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歷史地理綜合課(簡稱史地)。
2、理工類、外語(理)、藝術(理)、體育(理)考試科目為:蒙古語文、數學(理)、外語或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物理化學綜合課(簡稱理化)。
(六)蒙語授課專科起點升本科,按學科門類,統考科目為3門。
1、文史蒙醫類,含哲學、文學、歷史學以及蒙醫、蒙藥學等,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或大學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大學蒙古語文。
2、藝術類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或大學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藝術概論。
3、理工一類,含工學、理學,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或大學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高等數學(一)。
4、理工二類,含經濟學、管理學以及職業教育、生物科學、地理科學、環境科學、心理學、藥學類等,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或大學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或大學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民法。
6、教育學類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或大學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教育理論。
7、農學類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或大學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生態學基礎。
8、醫學類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或大學漢語文(亦可兩科全考)、醫學綜合。
六、加試科目
(一)成人高校藝術和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對考生進行專業加試,非專業院校高中起點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術科加試辦法詳見《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體育類專業術科加試實施辦法》。專科起點升本科和區外專業院校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術科加試,招生院校必須在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中注明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并將考試科目、時間、地點和聯系電話通知考生。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或成人高校確定的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必須于評卷前報送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二)除上述規定的統考科目和加試術科外,專科起點升本科專業的招生院校可根據專業要求自行確定是否再加試一門專業課。如需加試,招生院校必須在招生簡章中注明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于錄取工作開始前,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交加試合格考生名單。錄取時,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按考生參加統考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需加試的院校,按考生參加統考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七、漢語授課統考試題命制
(一)高中起點升專科、高中起點升本科語文、數學(文)、數學(理)、英語、日語、俄語、史地、理化試題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命制。
(二)專科起點升本科英語、政治、大學語文、藝術概論、高等數學(一)、高等數學(二)、教育理論、生態學基礎、醫學綜合、民法試題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命制。日語、俄語試題由我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命制。
(三)專科起點升本科和區外專業院校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術科加試試題由招生院校命制并組織考試。非專業院校高中起點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術科加試試題,在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領導下,由加試點盟市成人招生辦公室命制并組織考試。
八、蒙語授課統考試題命(譯)制、答題文字、記分方法與兼報志愿
(一)高中起點蒙古語文、專科起點大學蒙古語文試題由我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命制,考生用蒙文答題。
(二)高中起點數學(文)、數學(理)、史地、理化及專科起點政治、專業基礎課試題使用教育部統一命題翻譯題,考生用蒙文答題。
(三)高中起點漢語文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制,專科起點大學漢語文試題由我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命制,考生用漢文答題。
(四)高中起點英語、日語、俄語及專科起點英語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制,專科起點日語、俄語由我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命制,不翻譯為蒙文試題,考生可用蒙文答題,亦可用漢文答題;但在同一張答題紙上不得用蒙文和漢文兩種文字答題。
(五)報考成人高校蒙語授課高中起點升專科、高中起點升本科,可考外語或漢語文,專科起點升本科各專業的考生可考外語或大學漢語文,按其實際考試科目成績記入總分;亦可兩科全考,擇其得分高的一科成績記入總分。
(六)高中起點升專科、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起點升本科蒙語授課考生均可兼報漢語授課同一學歷層次、同一科類的專業;兼報高中起點漢語授課專業的考生必須考漢語文科目,兼報專科起點漢語授課專業的考生必須考大學漢語文科目,在享受照顧分數后達到漢語授課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漢語文與大學漢語文成績須達到及格水平方可錄取;兼報高中起點漢語授課外語、外經、外貿專業的考生必須考漢語文和外語科目,兼報專科起點升本科漢語授課外語、外經、外貿專業的考生必須考大學漢語文和外語科目,在享受照顧分數后達到漢語授課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漢語文與大學漢語文須達到及格水平且外語成績達到一定標準方可錄取。
九、卷面分值與考試時間
高中起點升專科、高中起點升本科各門試題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專科起點升本科各門試題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高中起點藝術、體育類專業術科加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十、考試
內蒙古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區設在盟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生必須在標準化考場考試。考生憑《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進入考場,按指定的座位號入座,參加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終了考生方可退出考場。
高中起點升本、專科(高職)考試時間表
日期時間 10月15日(星期六) 10月16日(星期日) 10月17日(星期一)
9:00-11:00 語文、漢語文 外語 蒙古語文14:30-16:30 數學 理化史地
專科起點升本科考試時間表
日期時間 10月15日(星期六) 10月16日(星期日)
9:00-11:30 政治 大學語文大學蒙古語文藝術概論高等數學(一)
高等數學(二)
民法教育理論生態學基礎醫學綜合14:30-17:00 外語 大學漢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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