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9《循環經濟促進法》 本章考綱要點: (1)了解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法律定義; (2)了解發展循環經濟應遵循的原則; (3)熟悉企事業單位應采取措施降低資源消耗,減少廢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廢物的再利用和資源化水平的規定; (4)熟悉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必須符合本行政區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用地和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5)熟悉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2008年8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了解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法律定義 第二條 本法所稱循環經濟,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進行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活動的總稱。 本法所稱減量化,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 本法所稱再利用,是指將廢物直接作為產品或者經修復、翻新、再制造后繼續作為產品使用,或者將廢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為其他產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本法所稱資源化,是指將廢物直接作為原料進行利用或者對廢物進行再生利用。 |
環境影響評價師輔導科目 |
主講老師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報名 |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周建勛 |
40 |
![]() |
10 |
![]() |
||
丁淑杰 |
![]() |
10 |
![]() |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丁淑杰 | 40 | ![]() |
10 | ![]() |
![]() |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馮老師 | 40 | ![]() |
10 | ![]() |
![]() |
環境影響評價師論壇熱貼: |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2011年環評師法律法規輔導水法3 |
|
閱讀下一篇:2011年環評師法律法規輔導循環經濟促進法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