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行測公共基礎知識案例分析題(二十)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6-2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07年2月3日,丁某因工資問題與單位領導王某發生矛盾,上門吵鬧,把王某打成輕傷。接到報警后,某市公安局任某前來處理此事。任某欲將丁某帶回派出所詢問,丁某不從,發生扭打。在扭打過程中,丁某被推倒在地,造成顱內出血死亡。2007年3月20日,丁某之父向某市公安局提出行政侵權賠償。
1.關于丁某之父的賠償請求權的時效,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從丁某受到任某違法行使職權侵害時起2年
B.從任某行使職權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2年
C.從任某行使職權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3個月
D.從丁某之父第一次提起行政賠償請求時起2年
2.關于本案的損失賠償問題,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應由任某個人賠償 B.應由王某個人賠償
C.應由任某所在公安機關賠償 D.應由王某所在單位賠償
3.本案賠償義務人應賠償的損失是( )。
A.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對丁某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應當支付的生活費
B.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對丁某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應當支付的生活費
C.醫療費、丁某之父申請賠償的交通費
D.死亡賠償金、喪償費、殘疾賠償金
4.對受害人賠償后,賠償義務人( )。
A.不得向任某追償 B.可以要求王某承擔部分費用
C.應當向任某追償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
D.可以要求任某和王某共同承擔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
5.如提出行政侵權賠償訴訟,除丁父外,其他有權提出行政侵權賠償的主體是( )
A.丁妻
B.丁兄
C.丁子
D.丁母
參考答案解析
1.B【解析】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
2.C【解析】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工作人員所在的行政機關為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故本案的損失賠償應由任某所在的公安機關賠償。
3.A【解析】國家賠償法規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中造成死亡的,賠償義務人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4.C【解析】國家向行政賠償請求人支付賠償費用后,依法責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公務員、受委托組織承當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5.ACD【解析】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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