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補充規定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6-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山東省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有關問題補充規定如下:
一、選聘數量及名額分配
全市共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70名,其中即墨市14名,膠州市14名,膠南市14名,平度市14名,萊西市14名。報名時不具體到縣(市)。
二、選聘條件
報考我市的考生,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是具有青島市常住戶口;二是原籍青島的市外高校畢業生;三是青島市內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其他條件需符合《山東省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中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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