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2011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簡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5-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經市政府批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擬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20名城市管理協管員(新浦地區120名,海州地區80名,廣場辦20名)。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連云港市常住戶口,男女比例為9:1。年齡20周歲-45周歲(1966年1月1日-1991年1月1日期間出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3、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及以上學歷。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校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23日--2011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海連西路3-18號5樓301室。
3、報名人員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②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③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資格審查:
對照本次招聘有關條件規定,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和初步體檢。符合報考條件的予以登記,填寫《連云港市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登記表》。同時進行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應變等方面的能力。
三、體檢和公示
按照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在市局辦公區域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被錄用人員。
四、錄用后待遇
被錄用人員列編外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被錄用人員工資待遇待批。用人單位不提供住宿。合同期滿或依據勞動合同約定終止勞動關系的,進入人才市場或勞動力市場自主擇業。期間表現突出的,可根據需要長期聘用。
五、紀律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凡是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錄用資格。
2、被錄用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到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上班,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各項管理制度。逾期未報到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錄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3、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應及時了解最新相關信息,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公開招聘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85513887
監督電話:85487556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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