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不再鐵飯碗:兩年“不稱職”將被辭退
來源:發布時間:2011-05-1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從6月起,河南省將對130個行政機關的近30萬名公務員開展績效考核。績效考核結果等級差的公務員一年內不能評先和晉職、晉級;若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將被辭退。
河南省公務員局日前公布了《河南省關于在行政機關開展公務員績效考核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河南省將對未列入黨政干部考核范圍的公務員進行績效考核,細化、量化公務員考評,對公務員的每項工作進行打分,并實行省、市、縣三級聯動。
“績效考核制度將對公務員的懶、散、不作為等行為起到很好的糾正作用。”河南省公務員局考核獎勵處調研員方鐵表示,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考核分為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其中年終考核結果關系到公務員的升遷與獎懲。“但由于日常考核缺乏具體標準,定性大于定量,只是流于形式,導致年度考核缺乏可操作性。”
方鐵說,在一些廳局,甚至出現了拿考核送人情的現象,“優秀單位和個人”由各個處室“輪流坐莊”,這幾乎成為“潛規則”;另外,公務員考核工作存在著主管部門不同程度的缺位現象。
據介紹,新的考核辦法實施后,將打破年度一次性考核的傳統模式,考核對象每周填寫工作紀實,每月月末進行自評,每月(季)由考核人進行考核,給予量化評價打分。每年的年中及年末還要進行考評。除了增加考核頻率,考評還增加了百分制打分的量化考核方法。
“平時績效考核要在全年考核中占到不低于70%的權重。這樣就能防止在年終考核中,不管平時考核情況,憑印象、憑感覺、憑關系打分的現象。”方鐵表示,考核結果要與被考核人的“帽子”、“票子”、“面子”掛鉤,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培訓、辭退的依據,還要將考核結果與公務員提拔使用、績效工資發放掛鉤,使績效考核結果真正起到獎優罰劣的效果。
按照規定,對績效考核等次為A級的,作為評先和獎勵的重要依據;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級、D級的人員,一年內不能評先和晉職、晉級,停發考核獎;績效考核確定為C級的處、科(室),其負責人一年內不得晉升提拔。對績效考核結果為D級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的年度考核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級,若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將面臨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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