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2011年法院系統招考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有關規定,按照省、市招考工作的統一部署,今年市、縣法院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考13名審判執行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和審判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考職位和條件
招考職位為審判執行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和審判輔助人員,具體職位、數量及報考條件要求詳見《煙臺市2011年招考公務員簡章》附件1。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實施。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方式與市直機關招考公務員相同,內容詳見《煙臺市2011年招考公務員簡章》。
2、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除攜帶報考公務員應有的材料外,還應攜帶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通過司法考試尚未拿到證書的,可持司法局證明報名。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1、筆試:考試內容、方法和時間,與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筆試同步進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
2、面試:面試時間與市直機關同步,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
四、考察錄取
法院審判執行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和審判輔助人員的考核錄用及有關問題,執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1〕16號)和關于轉發中組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考試錄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魯組通字〔2004〕49號)的規定。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的人員,按規定公示、審查和審核,報省委組織部審批。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1〕16號)和《煙臺市2011年招考公務員簡章》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 0535-6676170
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0535-6955251
煙臺市萊山區人民法院 0535-6921036
煙臺市福山區人民法院 0535-6366617
萊州市人民法院 0535-268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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