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應用文體:公告的概述與寫作要點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概述
公告是黨和國家向國內外鄭重宣布重大事件和決議、決定等使用的一種公文!秶倚姓䴔C關公文處理辦法》指出:“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用‘公告’。”公告因其告知的范圍更廣,包括國內外的一切人士,所以它的發布人多為黨和國家、政府的高級機關、涉及國內國際事務的管理機關以及它們授權的發言人等。
公告可適用于宣布國家機關的人員和職務變更,國家領導人的重大活動、病情、去世消息,重大科技實驗、重大事項等。依據上述內容,可將公告分為人事任免公告、領導人重大活動及情況公告、重大科技實驗公告和重大事項公告等。
2.寫作要點
公告由標題、正文和簽署三部分組成:
(1)標題
公告的標題應是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類別齊全,且三部分通常不能有所省略。如果發文機關為授權機關,還要在標題中寫明“授權”字樣,這時標題中三部分的順序可以稍作變動。
(2)正文
公告的正文通常不很長,多由告知內容和結束語構成。告知內容如屬純知照性的,只需寫明事實即可;如屬對被告知一方有所要求的公告,要在正文中寫明有關要求。正文結束時,有時要用“現予公告”、“特此公告”等結束語。
(3)簽署發文機關和日期。
公告是告知重大事項時使用的公文,正文不能寫得冗長,不必要的敘述、議論和說明必須去 掉。文字應樸實莊重、鮮明準確。發文機關名稱一般要用全稱,屬幾個機關共同發文的,可用習慣的簡稱。政府機關的公告有時可將簽署中的發文機關省略、日期移至標題之下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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