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跟單員考試申報程序輔導資料1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04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跟單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跟單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跟單員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一、進口報關資格
有權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向海關申請并辦理了報關注冊登記手續后才能獲得報關權。
二、進口報關地點(考點)
根據《海關法》規定,進口貨物的報關地點,應遵循以下三個原則。
1.進境地原則。在一般正常情況下,進口貨物應當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貨物的進境地向海關申報,并辦理有關進口海關手續。
2.轉關運輸原則。由于進口貨物的批量、性質、內在包裝或其他一些原因,經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請,海關同意后,進口貨物也可以在設有海關的指運地向海關申報,并辦理有關進口海關手續。這些貨物的轉關運輸,應當符合海關監管要求,必要時,海關可以派員押運。
3.指定地點原則。經電纜、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輸送進境的貨物,經營單位應當按海關的要求定期向指定的海關申報并辦理有關進口海關手續。這些以特殊方式輸送進境的貨物,輸送路線長,往往需要跨越幾個海關甚至幾個省份;輸送方式特殊,一般不會流失;有固定的計量工具,如電表、油表等。
三、進口申報前的準備工作(考點)
1.進口須接到進口提貨通知。
2.委托報關者須辦理報關委托,代理報關者須接受報關委托。
3.準備報關單證,包括基本單證、特殊單證、預備單證。
4.填制報關單及其他報關單證。
5.報關單預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