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考面試考官考生需遵守的原則
來源:發布時間:2011-02-25 15:02: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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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不僅僅是通過筆試者進入公務員領域的一個敲門磚,而且也是在考官對自己原則確定的一個檢驗方式。因此面試的準備和復習要從這兩個主體的細節去入手,更加全面的熟悉面試的流程及內容。
作為面試的面試考官遵循的原則
1、合理性原則
面試考官小組一般由5~9人組成,在年齡上,最好老中青結合;在專業上,應吸收有業務實踐、業務理論研究且面試技巧方面經驗較豐富的權威人士。省級以上面試考官小組的組成一般由負責考錄工作的代表、用人單位的主管領導、業務代表和專家學者等組成為宜;市、縣級面試考官小組一般由組織、人事、用人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業務骨干等組成為宜。
2、考生機會均等原則
在面試中公平性和公正性顯得尤為重要。公平性體現在對考生用“一把尺子”衡量,機會均等;公正性體現在考官評分要客觀、公平,克服主觀隨意性。
3、回避原則
根據有關規定,凡與考生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員,面試時應予回避。例如:面試考官或組織者與考生中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雙方的近親屬關系、兒女姻親關系等,都應回避。
4、監督原則
監督的目的是保證面試在平等競爭的條件下進行。對面試全過程實施監督,是順利完成面試工作的保證。一是組織監督,在面試中,請紀檢、監察、公證等部門參加;二是新聞輿論監督,新聞輿論部門的工作人員有權以適當方式了解和報道面試工作的情況;三是考生監督,考生是最好的監督者,因其親身經歷了面試的全過程,對面試的組織程序、考官水平及試題等情況有申訴控告權,主考部門應設立相應的機制(如舉報、意見箱等),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并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做出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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