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貨代考試輔導: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基本要素5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0-12-21
有關2011年貨運代理考試,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基本要素的輔導對考生的復習起到非常有效的幫助,育路教育網特別為您搜集整理,內容如下:
五、支付條款(Terms of Payment)
匯付方式下的支付條款
使用匯付方式時,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匯付的時間、具體的匯付方式和匯付的金額等。
托收方式下的支付條款
使用托收方式時,應在買賣合同中明確規定交單條件、方式和買方的付款或承兌責任以及付款期限等。
信用證方式下的支付條款
使用信用證方式時,應在合同中明確受益人、開證行、開證時間、信用證的種類、金額、有效期和到期地點等方面的內容。
六、違約條款(Breach Clause)
異議與索賠條款
該條款的主要內容為一方違約,對方有權提出索賠。這是索賠的基本前提。此外還包括索賠依據、索賠期限等。索賠依據主要規定索賠必備的證據及出證機構。若提供的證據不充足、不齊全、不清楚,或出證機構未經對方同意,均可能遭到對方拒賠。
罰金條款
該條款主要規定當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約定罰金,以彌補對方的損失。罰金就其性質而言就是違約金。
育路教育網預祝參加2011年貨運代理考試的考生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