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跟單員考試輔導:對主要貿易術語的解釋(5)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0-12-08
有關2011年跟單員考試,貿易術語的輔導對考生的復習起到非常有效的幫助,育路教育網特別為您搜集整理,內容如下:
2011跟單員考試:對主要貿易術語的解釋
六、對CIP術語的解釋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按《通則》規定,CIP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一)買賣雙方基本義務的劃分
按CIP術語成交,賣方除負有與CPT術語相同的義務外,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的保險,即賣方除應訂立運輸合同和支付通常的運費,還應負責訂立保險合同并支付保險費。賣方將貨物交給指定的承運人,即完成交貨。
(二)使用CIP術語應注意的事項
1.風險和保險問題
按CIP術語成交的合同,賣方要負責辦理貨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但貨物從交貨地點運往目的地的運輸途中的風險由買方承擔。所以,賣方的投保仍屬于代辦性質。根據《通則》的解釋,一般情況下,賣分要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險別投保,如果雙方未在合同中規定應投保的險別,則由賣方法慣例投保最低的險別,保險金額一般是在合同價格的基礎上加成10%。即CIF合同價款的l10%,并以合同貨幣投保。
2.應合理確定價格
與FCA相比,CIP條件下賣方要承擔較多的責任和費用。要負責辦理從交貨地至月的地的運輸,承擔有關運費;辦理貨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這些都反映在貨價之中。所以,賣方對外報價時,要認真核算成本和價格。在核算時,應考慮運輸距離、保險險別、各種運輸方式和各類保險的收費情況,并要預計運價和保險費的變動趨勢等方面問題。
3.CIP與CIF的區別
CIP與CIF有相似之處,它們的價格構成中都包括了通常的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而且,按這兩種術語成交的合同均屬于裝運合同。但CIP和CIF術語在交貨地點、風險劃分界限以及賣方承擔的責任和費用方面又有其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CIF適用于水上運輸,交貨地點在裝運港,風險劃分以裝運港船舷為界,賣方負責租船訂艙、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費,并且辦理水上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而CIP術語則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交貨地點要根據運輸方式的不同由雙方約定,風險是在承運人控制貨物時轉移,賣方辦理的保險,也不僅是水上運輸險,還包括各種運輸險。
(三)FCA、CPT、CIP與FOB、CFR、CIF的比較
FCA、CPT和CIP三種術語與FDB、CFR和CIF三種術語買賣雙方責任劃分的基本原則是相同的,但又有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
FOB、CFR、CIF三種術語僅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其承運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而FCA、CPT、CIF三種術語適用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其承運人可以是船公司、鐵路局、航空公司,也可以是安排多式聯運的聯合運輸經營人。
2.交貨和風險轉移的地點不同
FOB、CFR、CIF的交貨地點均為裝運港,風險均以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從賣方轉移至買方。而FCA、CPT、CIP的交貨地點,需視不同的運輸方式和不同的約定而定,它可以是在賣方處所由承運人提供的運輸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鐵路、公路、航空、內河、海洋運輸承運人或多式聯運承運人的運輸站或其他收貨點。至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則于賣方將貨物交由承運人保管時,即自賣方轉移至買方。
3.裝卸費用負擔不同
按FOB、CFR、CIF術語,賣方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但由于貨物裝船是一個連續作業,各港口的習慣做法又不盡一致,所以,在使用程租船運輸的FOB合同中,應明確裝船費由何方負擔,在CFR和CIF合同中,則應明確卸貨費由何方負擔。而在FCA、CPT、CIP術語下,如涉及海洋運輸,并使用程租船裝運,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時所支付的運費(CPT、CIP術語),或由買方支付的運費(FCA術語),已包含了承運人接管貨物后在裝運港的裝船費和目的港的卸貨費。這樣,在FCA合同中的裝貨費的負擔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貨費的負擔問題均已明確。
4.運輸單據不同
在FOB、CFR、CIF術語下,賣方一般應向買方提交已裝船清潔提單。而在FCA、CFR、CIP術語下,賣方提交的運輸單則視不同的運輸方式而定。如在海運和內河運輸方式下,賣方應提供可轉讓的提單,有時也可提供不可轉讓的海運單和內河運單;如在鐵路、公路、航空運輸或多式聯運方式下,則應分別提供鐵路運單、公路運單、航空運單或多式聯運單據。
育路教育網預祝參加2011年跟單員考試的考生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