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跟單員輔導法人登記注冊情況資料(二)
來源:發布時間:2010-11-02
四、核實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跟單員在工作中對于合同、訂單等重要經營性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簽字須做到:
1、企業重要的經營性文件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及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變更時,要注意變更時前后任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簽字權限及授權委托人簽字權限,防止出現各種問題。
3、對業務中首次出現的合作企業法定代表人等有效簽字印鑒,須做好復印、留底、備查工作。
4、認真對合同、訂單等重要經營性文件的對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簽字筆跡真實性進行審查。
5、可直接與需要簽字人員取得聯系,詢問當事人是否親自簽署了某某文件,確認其是否為親筆所簽。
五、核實經濟性質(注冊類型)
企業因經濟性質不同,對債務的承擔責任的程度不同。無限責任與有限責任不同。股份有限與私營獨資是不同的。
六、核實經營范圍
如果該企業沒有經有關部門“許可經營項目”批準,或超一般經營項目范圍開展業務,就不能與該企業從事未經許可經營項目和超一般經營項目范圍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