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跟單員考試出口包裝環保要求(一)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10-29
(一)出口包裝材料回收標志
跟單員在進行出口包裝時,需要掌握進口國的有關包裝規定和要求。如德國規定包裝材料要符合“3R’原則,即可再生利用(“Reuse")、可自然降解(“Reduce")還原、可進行循環再生處理("Recycle'’),要求紙箱表面不能上蠟、上油,也不能涂塑料、瀝青等防潮材料;外箱不能有蠟紙或油質隔紙;箱體瓦楞紙板間的連接需采取粘合方式,不能用任何金屬或塑料釘或夾,盡可能用膠水封箱,不能用PVC或其他塑料膠帶;紙箱上所做的標記必須用水溶性顏料等。又如:歐洲各國在1992年就完全禁止使用聚氯乙烯(PVC)包裝材料。
不同的塑料成分使用不同的標識,并顯示在容器或包裝上,其含義是:
第1號:PETE(聚乙烯對苯二甲酸脂),這種材料制作的容器,就是常見的裝汽水的塑料瓶,也俗稱“寶特瓶”。
第2號:HDPE(高密度聚乙烯),清潔劑、洗發精、沐浴乳、食用油、農藥等的容器多以HDPE制造。容器多半不透明,手感似蠟。
第3號:PVC(聚氯乙烯),多用以制造水管、雨衣、書包、建材、塑料膜、塑料盒等器物。
第4號:LDPE(低密度聚乙烯),隨處可見的塑料袋多以LDPE制造。
第5號:PP(聚丙烯),多用于制造水桶、垃圾桶、籮筐、籃子和微波爐用食物容器等。
第6號:PS(聚苯乙烯),由于吸水性低,多用以制造建材、玩具、文具、滾輪,還有速食店盛飲料的杯盒或一次性餐具。
第7號:其他。
5.各國或地區的環境標志及作用
(1)為消費者建立和提供可靠的尺度來選擇有利于環境的產品。
(2)為生產者提供公平競爭的統一尺度。
(3)提高消費者的環境意識。
(4)改善標志產品的銷售情況,改變企業形象。
(5)鼓勵生產綠色產品。
(6)保護環境。
(二)出口紙箱包裝要求
1.適合運輸:紙箱能夠經得住運輸途中的沖擊或震動所產生的破損.
2便于裝卸:外箱毛重一般不超過25KGS。單瓦楞紙板箱,用于裝毛重小于7.5KGS貨物;雙瓦楞紙板箱,用于毛重大于7.5KGS貨物;
3、適度包裝:.紙箱的抗壓強度應能在裝箱或托盤中,以同樣紙箱疊放到2.5米高度不塌陷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