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自學考試即將開始,考生又一次簽下誠信考試承諾書。對誠信考試的承諾,絕不是簡單為完成報名手續而走的過場。誠信考試,遵守考紀,不但事關個人道德與考試公平,更是一種樸素的智慧。因為自學考試考規并非形同虛設,其維護考試公平的有效性已經被證明。違紀作弊,得不償失,這是所有考生都該明白的簡單道理。 自學考試是正規的國家考試,考規的制定與執行比一般高校的期末考試更為規范嚴格,從考生入場到考試結束,監考人員都會力行職責。很多考場還配有遠程電子巡查系統,最大程度地掃描了監考的視覺盲點,還為監考取證提供了保障,一旦作弊被發現,在錄像的鐵證前,違規者將百口莫辯。 自學考試不但在違紀糾察上極為嚴格,對于作弊的處罰也相當嚴厲。考生如果出現了“二類違規”到“四類違規”的行為,不但違規科目得不到成績,此次報考的各科成績也都視為無效。此外,還會按規定接受一到三年的停考處罰。這就意味著考生先前的努力都付諸東流。如果作弊行為演變為擾亂考場秩序,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更有可能遭到“終止其參加本科目考試”的處罰。 嚴格的規章與執法,嚴厲的懲罰措施,無疑把考試作弊的風險成本提到了最高。任何明智的考生,在如此之高的風險成本前,無需復雜的計算,都會明白自考作弊不但是鋌而走險,而且會徒勞無功。即使像交頭接耳這樣的“一類違規”行為,其處罰上貌似只相當于“掛科”,但是考試違規的行為也會被計入誠信檔案,成為考生日后就業、升學無法擺脫的包袱,其道德成本也是相當巨大的。 相較于考試作弊的風險成本,自學考試“掛科”的成本是相對較低的。北京自考沒有學制時間的限制,考生不會因為一兩科通不過考試,就無法拿到學歷與學位證明。相同課程的考試年年都有,考生有充裕的時間作準備,直到最終通過。一次考試未能通過,與承擔違規作弊的巨大風險成本和道德成本,兩害相權,明智的考生一定能作出正確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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