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行測兔子數列考查形式真題透析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10-11 09:23: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多項遞推數列之中最有名的一個是斐波那契數列(又名兔子數列),這是意大利數學家斐波那契考慮一個有關兔子繁殖的問題得到的,故以命名。有趣的是,公務員考試中把兔子數列的來歷直接命成了一道考題:
假定一對剛出生的小兔一個月能長成大兔,再過一個月便能生下一對小兔,并且此后每個月都生一對小兔。如果一切正常沒有死亡,公母兔也比例適調,那么一對剛出生的兔子,一年可以繁殖成( )對兔子。 [2008年吉林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真題乙卷-10]
A.144
B.233
C.288
D.466
通過列出每月的大兔數與小兔數,我們發現,經過0,1,2,3,……11,12個月后兔子的數目,構成了下面這個數列
1,1,2,3,5,8,13,21,34,55,89,144,233
此即兔子數列。它的遞推特征是從第三項開始,每項等于前兩項之和,即2=1+1, 3=1+2, 5=2+3……以此類推。
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有關兔子數列考查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直接考查兔子數列
例1:1,2/3,5/8,13/21,( ) [200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真題-43]
A.21/33
B.35/64
C. 41/70
D.34/55
此題中把第一項1看做1/1,則沿各項分子、分母看過去,正是1,1,2,3,5,8……這一列數,由此可知括號中分子和分母應分別為兔子數列的9、10兩項,為34/55,選D.
二、修正類型Ⅰ——第三項仍等于前兩項和
例2:1,3,4,7,11,( ) [2008年河南招警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真題-41]
A.14
B.16
C.18
D.20
此題與兔子數列遞推規律相同,仍是兩項和等于第三項,但數列中的數字不再是兔子數列中的數,而是從前兩項為1,3開始遞推,故括號中應填7+11=18,選C.
三、修正類型Ⅱ——第三項由前兩項和進一步運算得到
例3:4,9,15,26,43,( ) [2008年江西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真題-27]
A.68
B.69
C.70
D.71
4+9=13,與第三項15相差2.9+15=24與第四項26也相差2.以此為突破口,此題的規律為第三項等于前兩項之和再加2.故括號中應為26+43+2=71,選D
例4:2,4,6,9,13,1
9,( ) [2008年遼寧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真題-87]
A.28
B.29
C.30
D.31
2+4=6,我們看了很高興,覺得是符合兔子數列前兩項之和等于第三項的遞推規律的,但隨后我們發現4+6=10,不等于9.6+9=15,也不等于13.那么我們解題的方向錯了嗎?沒有。繼續仔細觀察,我們隨即注意到4+6雖不等于9,但再減1就是9了。而6+9-2=13,9+13-3=19,原來規律是兩項和依次減去0、1、2、3才等于下一項!故括號內應是13+19-4=28,選A.
四、修正類型Ⅲ——第四項等于前三項之和
既然兩項和可以等于下一項,命題者自然可以想到稍加改變,出三項和等于下一項的題目:
例5:0,1,1,2,4,7,13,( ) [200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真題一卷-30]
A.22
B.23
C.24
D.25
三項和等于第四項,故填4+7+13=24,選C.
例6:1,3,5,9,17,31,57,( ) [2008年江西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真題-35]
A.105
B.89
C.95
D.135
三項和等于第四項,故填17+31+57=105,選A.
200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到2008年江西公務員考試這兩道題是一脈相承的關系。
五、修正類型Ⅳ——第三項等于前兩項之積
例7:2,3,6,18,108,( ) [2009年湖南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真題-104]
A.2160
B.1944
C.1080
D.216
后項與前項差距急劇增大,故往乘積上考慮。易見2×3=6,3×6=18,繼續驗證6×18=108也是成立的,說明我們根據前四項猜想的規律“第三項等于前兩項之積”是正確的。故括號中應填18×108=1944,選B.
以上關于兔子數列以及由其衍生出來的若干題型。請讀者思考,如果你是出題人,你還可以對兔子數列“第三項等于前兩項之和”做怎樣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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