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學、各設區市、縣(市、區)自考辦,廈門市紫星企業管理培訓學校: 為了解決我國目前銷售管理專業人才不足的矛盾,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地加快復合實用型人才的培養,促進我省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與中國市場學會《關于合作開考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證書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銷售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09]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自考委”)決定從2011年1月起面向社會在我省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銷售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主考學校為集美大學,2010年11月20日起開考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方式:銷售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執行全國考委公布的專業計劃,全部課程均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二、組織管理:省考委按照全國考委制定的銷售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和開考計劃負責組織考試、閱卷評分、考試成績的統計分析、建立考籍檔案、頒發單科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及對助學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三、管理單位:中國市場學會指定廈門市紫星企業管理培訓學校為該項目福建省項目培訓管理單位。 四、報考方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銷售管理專業考試專業證書課程的助學單位由廈門市紫星企業管理培訓學校確定(注:未取得助學資格的助學單位應報各設區市自考辦審批)。凡參加本專業考試的人員,專業證書課程一律在指定單位報名,其余課程在各地自學考試報名點報名。 五、證書考試安排: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證書考試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銷售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除證書考試課程外)考試按照現有自學考試有關規定執行。 六、成績查詢:考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銷售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考試合格(包括論文答辯與實踐性環節考核),思想品德符合要求,準予畢業,可獲得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的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條件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考生參加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證書考試、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并符合證書申請條件者,獲得由全國考辦和中國市場學會共同頒發的“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證書”(銷售經理助理、銷售經理、銷售總監)(證書由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國市場學會共同蓋章),采用“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成績等信息。 七、收費標準:根據閩價〔2004〕費273號文件規定銷售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除證書課程外的課程報考費為50元/科次,由各設區市、縣(市、區)自考辦負責收取。 請各設區市、縣(市、區)自考辦,主考學校、助學單位廣為宣傳,并按要求積極做好開考前的準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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