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斌:公務員考試加分 什么都不是一個筐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發布時間:2010-09-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來自《中國青年報》的報道說,最近,一些地方相繼公布,今后從事“大學生村官”等六類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可定向考錄公務員,不再享受筆試加分等優惠政策,原因之一是一些地方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錄加分日益泛濫,“你加我加等于大家都沒加”,并引起輿論的廣泛質疑。
這牽涉到許多問題:在公務員考錄以及其他一些公共事務中,是否可以另行設定優惠條款?而既然實際設定優惠條款在先,說取消就取消算不算違約?應不應該給予適當補償?等等。
這些問題,最后都指向一個問題:能否把任何一種待遇當作一個筐,啥都往里面裝?譬如把公務員職業當作了一個筐,但凡要推動什么,表彰什么,就許諾開了:照推動、表彰的做了,來報考公務員時,給你優惠。這就是將報考公務員時的獲得優待當作給 “大學生村官”們的一個隱性回報。
之所以習慣了將什么都當作一個筐,那就是因為,沒有能把事情一碼一碼地理清楚。
以 “大學生村官”為例,首先是把這些半大孩子弄到農村去究竟有沒有實際意義?既然已成事實了,就必須明確公示,這究竟類似一種志愿者工作,還是一份正當職業?如果是前者,必須承認物資回報微薄;如果是后者,便應給予與社會經濟發展程度相適應的勞動待遇。而現實操作過程中,又要強力推動此事,做指標式管理,又不能給予市場化的報酬,基本就只能維持月薪數百元至千把元不等的水平,又害怕物資回報微薄冷了場,就只好設定了在報考公務員時加分的優惠條件,以之為勞動待遇的隱性部分。因此,又引發了其他公平問題。
最后的解決辦法,終歸要回到一碼歸一碼上來,凡事皆須擺在桌面上,以尋求公眾認可,便于公眾監督,并制度化,而不要東拉西扯,什么都往一個筐里裝,才真正能給人以明確預期。如是,不僅能避免許多人被朝令夕改傷害,譬如那些“大學生村官”,就這樣被單方面違約,確實是冤枉的,而且,能有效避免特殊利益的無處不在,譬如在體制內人員的勞動待遇上,直接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個人勞動價值掛鉤,建立健全透明的、陽光的勞動待遇體系,而不能在一個刻意模糊的待遇體系之外,又搞什么專屬于體制內工作者的福利房、集資房制度,超國民待遇的社會保障特權,并且還直接與行政級別掛鉤。否則,就必然是一筆糊涂賬,只會有特殊利益的張揚。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