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的屬性歸類
來源:互聯網絡發布時間:2010-08-19
1、屬性劃分
對象——人與自然的事物或現象。
標準——水火的特性,“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方法——取象比類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宇宙間凡屬相互關聯且又相互對立的事物或現象,或同一事物內部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都可以用陰陽來概括分析其各自的屬性。如《類經·陰陽類》中所說:“陰陽者,一分為二也。”
2、屬性歸類
陽——運動、外向、上升、溫熱、明亮、無形、興奮……
陰——靜止、內守、下降、寒涼、晦暗、有形、抑制……
陰陽的屬性引入醫學領域一般是指:
陽——具有中空、外向、彌散、推動、溫煦、興奮、升舉等屬性。
陰——具有實體、內守、凝聚、寧靜、涼潤、抑制、沉降等屬性。
3、陰陽的特性
相關性:指陰陽所分析的事物或現象,必須是在相互關聯的基礎上(同一范疇、同一層次或同一交點等)。如晝夜。
普遍性:凡相關事物的相對屬性,皆可劃分陰陽!端貑·陰陽應象大論》中說“陰陽者,天地之道也”,“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
規定性:事物陰陽屬性有嚴格的劃分,不能隨意指定,其屬陰或屬陽一經確定,則不能顛倒反稱。如上述的水與火,水屬陰,火屬陽,雙方陰陽屬性是固定不變的,不可反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