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跟單員考試輔導:支票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8-11
1、定義:支票(Cheque或Check)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即存款人對銀行的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委托或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簽發一定的金額,要求受票的銀行于見票時立即支付一定金額給特定人或持票人。
2、支票的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3、出票人在簽發支票后,應負票據上的責任和法律上的責任。前者是指出票人對收款人擔保支票的付款。后者是指出票人簽發支票時,應在付款銀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額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支票持有人在向付款銀行提示支票要求付款時,就會遭到拒付。這種支票叫做空頭支票。開出空頭支票的出票人要負法律上的責任。
4、支票的種類:
1)記名支票和不記名支票
記名支票: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欄中記載收款人的具體名稱。
不記名支票:不記載收款人的具體名稱。
2)保付支票和非保付票
保付支票:支票付款銀行在存款戶開出的支票上加蓋“保付”圖章,并注明日期和負責人簽字,表示該支票提示時一定付款。
非保付支票:沒有經過付款銀行加具“保付”字樣的支票是非保付支票。
5、支票的劃線
劃線支票:在支票正面畫兩道平行的橫線。只能通過銀行收款。只能轉賬不能提取現金。
普通劃線支票:是任何銀行都可以代收轉賬的支票
特別劃線支票:指橫過票面的兩條平行劃線中注明收款銀行的名稱,付款人只能將支票金額支付給該指定的收款銀行。
6、支票與匯票的區別
1)支票一般均為即期,無需承兌
2)支票的付款人僅限于銀行,而匯票的付款人可以是公司、個人、企業,銀行。
3)支票的主債務人是出票人,匯票的主債務人在承兌前后不同。
例:
支票的當事人和付款時間分別為( B )
A.三個當事人。即/遠期付款 B.三個當事人。即期付款
C.兩個當事人。即/遠期付款 D.兩個當事人。即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