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法干警7月31日開考 專家預測申論熱點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7-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7月31日-8月1日全國政法干警開考,為了幫助考生梳理申論的熱點,有效備考,總結了最近的一些社會熱點問題,以供大家參考!
【背景鏈接】:
2010年7月民政部部長出席黑龍江和諧社區建設工作會并調研
日前,黑龍江省和諧社區建設工作會議在哈爾濱市召開,李立國部長應邀出席并發表講話。李立國指出,要充分認識和諧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在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深入推進城鄉居民自治活動,大力發展社區服務、切實服務城鄉居民,發揮矛盾調處功能、切實維護基層社會穩定,培育發展各類社區組織、發揮社區多元建設主體作用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繼續向縱深發展。
黑龍江省省長栗戰書出席會議并講話。黑龍江省各市(地)政府和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民政局有關負責同志,省社區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期間,李立國部長到哈爾濱市道里區撫順社區、南崗區保健社區進行了考察調研。
【社區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1、事繁職弱,責大權小。社區工作十分繁忙,“兩眼一睜,忙到熄燈”,但是,往往都是有些上級壓下來的各種事務性工作,導致一些真正為群眾服務的也必須去做的“分內事”卻沒有時間去做。工作當中形式主義現象依然存在。達標升級,頻繁檢查,迎來送往等現象在社區依然嚴重,有些地方社區要整理幾十甚至上百份不同的檔案,社區工作人員的大部分精力和社區本來就不寬裕的經費都投入到了這些浩繁的檔案上面,僅僅是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
2、職責不清。居委會承擔了過多的迎來送往的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以至于許多人不知道其的法律定位應該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工作當中即存在“缺位”現象,該干的沒有干好,又存在“越位”問題,不該干的干很多,同時,許多居委會逐漸衙門化,官僚主義現象存在。社區建設過程當中出現了官僚主義傾向,社區儼然就是一個個官衙,嚴重脫離了群眾,一些本可以快辦的事情,非要等到群眾找上門來才去辦理,甚至推諉扯皮不斷。職責不清,衙門化,導致了群眾不信任,工作難以根植群眾,必然眼不明、耳不靈,成為“說話沒人聽、干事沒人跟”的可有可無的組織形式。
3、條塊分割服務職責盡失。社區的職責就是為群眾做好服務,就是要在群眾有問題的時候出現在群眾面前,在群眾有疑惑的時候幫助群眾解疑釋惑。而由于面前各種組織條塊分割,許多問題是社區工作人員難以解決的,群眾有問題有困難的時候,社區干部難以出現在群眾面前,社區干部難以與群眾真正成為貼心朋友,而是當官做老爺,只能在有些節假日領導慰問的時候在電視上出現。
4、溝通渠道不暢。社區建設過程當中,下情上達渠道不暢,這對社區和諧建設是最大的障礙。特別是群眾信訪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社情民意難以上達,難以真正為社區群眾排憂解難,社區干部與群眾必然形同陌路,難以融洽,更何談基層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的發揮了。
【加強社區建設的意義】
1、推進社區建設,是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迫切要求。推進城市社區建設,改革管理體制,是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現代化進程的一種必然選擇
2、推進社區建設,是鞏固城市基層政權,滿足社區成員不同需求的有效辦法。加強社區建設,能夠不斷滿足群眾多方面、多層次的需求,提高生活質量,為群眾創造一個安全、舒適、整潔、方便的生活環境,以體現黨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
3、推進社區建設,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城市現代化進程的重要任務。只有加強社區建設,才能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居民的整體素質和文化程度,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從而加快城市現代化的步伐。
【加強社區建設的基本對策】
1、明確社區的定位,促進和諧社區建設。明確社區的組織關系定位和工作方式定位。放權給社區,讓社區實現自我管理,進一步實現社區自治。
2、培養高素質社區工作人員,加強隊伍建設。加強社區管理干部隊伍建設,實現社區工作的職業化,提高管理人員的待遇。同時引進市場人才機制并加強對于社區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
3 、堅持和完善網絡化的社區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管理整合機制,做到管理區間、內容全覆蓋,實現社區管理從單一型向綜合型的轉變,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做到管理環節全覆蓋,實現社區管理從突擊型向精細型轉變,不斷完善網絡化的社區管理模式,進一步體現機制創新,突出社區建設中的關鍵性作用。
李曉萍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