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跟單員考試輔導:分批裝運和轉船
來源:來源于網絡 發布時間:2010-07-15
一、航空運輸方式的特點:
運送速度快:航空貨運運輸的速度是所有運輸方式中最快的。
安全性最好:航空運輸不受地面條件限制、空間跨度大、航行時間短、安全性好。
運輸質量好、破損率低、可節省出口企業的相關費用。
運價高、地面操作要求高、燃料消耗大。
數量有限、對載物貨物的品種、重量、尺寸、包裝有限制。
二、空運出口托運流程:
1、接受貨主委托、繕制托運單
2、代理頂配艙、預訂艙
3、配總運單或分運單
4、收運貨物、稱重、丈量、貼分標簽
5、代理報關、配合查驗、納稅
飛機起飛前24小時,必須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6、航空部門配艙,填航空運單
7、交貨和隨機文件給航空地面站
隨機文件主要有集中托運清單,分運單,商業發票,裝箱單等放入信袋內。
8、取得運單 → 交運單給托運人 → 發預報給海外代理或處理善后
三、航空貨運單的定義:(Air Waybill, AWB)
航空貨運單是指托運人或托運人委托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制的,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航線上承運托運人貨物所訂立的運輸契約的憑證,是辦理貨物運輸的依據,是計收所物運費的財務憑證。通常,航空貨運單由貨運代理人代為填制。
四、航空貨運單的作用:
1. 是航空貨物運輸條件及合同訂立和承運人接收貨物的初步證據。
2. 是貨物交付后的收據,銀行結匯單據之一。
3. 是運費結算憑證及運費收據。
4. 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
5. 是保險的證明。
6. 是國際進出口商辦理貨物清關的證明文件。
五、航空貨運單的構成
航空貨運單一般一式十二聯,其中三聯正本、六份副本、三份額外副本。三聯正本分別是:
1 正本3 藍色 交托運人
2 正本1 綠色 交開單人
3 正本2 粉紅色 交收貨人
六、使用航空貨運單的注意事項:
1. 航空貨運單只是運輸合同的證明,不是特權憑證上,不可以轉讓,在貨運單的正面有“不可轉讓”(NOT NEGOTIABLE)字樣。
2. 航空貨運單可用于單一種類貨物的運輸,也可以用于不同種類貨物的集合運輸。可用于單程運輸,也可以用于聯程運輸。
3. 一張航空運單可以用于一個托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托運的由承運人運往同一目的站的同一收貨人的一件或多件貨物。
4. 托運人對填開的貨物說明和聲明的正確性負責。由于貨運單上所填的說明和聲明不符合規定,或不完整、不正確,給承運人或其他人造成的損失,托運人應當承擔賠償的責任。
5. 空運單的有效期:當貨物運至目的地,收貨人提取貨物并在貨運單交付聯上簽字認可后,貨運單作為運輸契約憑證的有效期即告結束。作為運輸契約,其作為法律依據的有效期應延伸至運輸停止后的兩年內有效。
6. 全套正本:空運單必須提交注明“托運人/發貨人正本”的那一聯,即使信用證要求全套正本空運單地,也只要提交托運人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