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公考第二名再被“名稱淘汰”
來源:人民網-江南時報發布時間:2010-07-1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本報在6月21日至24日對“張家港出現公考第一被淘汰“的事件進行報道以來,仍不斷地接到讀者打來的熱線電話,反映在公考中的不公平遭遇。
近日,鹽城的陳女士專程來到本報,向記者講述了她女兒在今年公考中的不幸遭遇。“明明是符合要求的專業,卻被取消面試!我們已申請了行政復議,一定要為女兒討回公道,并一直將官司打到底。”
考生家長帶著一摞材料到本報投訴
上周五,陳女士一早就坐車從鹽城趕到本報。一見到記者,陳女士就開始訴說女兒的遭遇,她邊說邊從手拎袋中,拿出一個厚厚的文件夾,里面裝著一疊關于女兒在此次公務員考試中遇到不公的材料。
陳女士告訴記者:“這里面有女兒所在學校提供的書面證明、所學專業的具體內容、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復議受理通知書、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未通過該考生面試復審的材料,以及女兒所學專業的具體科目、課表和國家教育部的專業設置目錄、省公務員招考的專業目錄等材料。”
“我的孩子當時報考的是東臺市建設規劃辦公室這一職位,他們要求招錄專業為城建規劃類,而我的女兒畢業于天津城建學院規劃與建筑系的園林專業,筆試第二名。但東臺市人保部門最終以專業不符合要求為由,在面試復核時未通過。”
陳媽媽告訴記者,此前,由于沒有收到面試通知,自己找到東臺市人保錄配科理論,對方當時要求,如果有學校出具的說明,應該就沒有問題。當陳女士拿出了學校說明后,東臺市人保錄配科的負責人又以要開會研究為由遲遲沒有給任何說法。
“一詢問就說在研究,等到過了面試時間,對方給我的書面回復就是,學校提供證明上的專業不符合招錄職位專業設置要求,同時也超過了面試時間,因此,取消其面試資格。”陳媽媽氣憤地說,自己女兒辛辛苦苦地考試,就被這么一句話“了結”了,實在讓人想不通。
陳媽媽還介紹說,園林專業里分工科和林業科兩類,而該部門招錄的城建規劃類園林專業是工科類的,她的女兒學的就是工科類園林專業,符合用人單位的要求。“人保錄配科以這樣理由淘汰了我女兒的面試資格,我不服氣,現在我已經向鹽城市人保局申請行政復議。”
東臺人保局表示是按省里目錄辦事
“我們也沒有辦法,只是按照省公務員參考目錄執行。”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配科趙科長告訴記者。
對于陳媽媽反映的情況,趙科長表示,關鍵還是在于考生的專業與錄用單位招錄職位專業的要求不符,所以沒有通過面試資格審核。同時,考生在報名時沒有按照畢業證書上專業如實填寫。“如果在報名時就填寫了‘園林專業’,我們連筆試都不會讓她參加。”趙科長說。
隨后,記者查閱了用人單位認定的《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在第25項城建規劃類中,涵蓋的24個專業里并沒有園林專業,而在第38項林業類里明確標出了“園林專業”。
而記者得知,在國家教育部的本科普通高校專業設置中,園林專業是設置在規劃與建筑類里,農業類里的是園藝專業,并非園林。所以,從這一標準來看,考生所學的園林專業就是屬于城市規劃類里的。
“不管是所在的院系,還是所學的具體科目,都是城建規劃類范疇中的內容。連學位證書都是工學學位。為什么他們就不認呢?學校也出具了詳細證明,并加蓋了學校、教務處和所在院系的公章。他們都不予采納。”陳媽媽不解,“更氣憤的是,我在多次找到他們(錄配科工作人員)理論后,他們讓我不要想不通,要怪只能去怪省公務員局。”
鹽城人保局竟稱此事沒有報道價值
在經過多次理論無果后,陳媽媽拿著東臺人保局出具的“未通過面試審核”的書面材料,向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了行政復議,在2010年6月13日,鹽城市人保局決定受理。
鹽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處孫處長告訴記者,陳女士的申請目前正在受理中,60日內將下發行政復議決定書。
隨后,記者就此事聯系了鹽城市人保局錄配處李處長,他表示,“這名考生自己報名時就存在不如實填寫專業的問題,肯定是不可能進入面試的,同時,該考生的專業的確不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是要城建類,蓋房子的。而該考生學的是園林,適合到園林局。”
當記者提出,考生學校已經出具證明,表示該名考生是工科類,在教育部的專業目錄內,屬于城市規劃類的情況時,趙處長則又辯稱,“我們是根據省里的目錄。”
事實上,在記者的采訪中,省公務員局已經表示,《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只是作參考之用,具體錄用標準則由當地用人單位來定。
“在沒有具體的法律條文下,省里規定就可以當作法規用!”趙處長同時還對記者說,“其實這件事根本沒有新聞性,也沒有報道的價值。”
考生將放棄繼續進行公務員考試
天津城市建設學院教務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規劃與建筑系的園林專業主要培養具有景觀設計和施工等方面知識和技能,屬于工科類,不僅要懂得植物造景設計,還要有城市景觀規劃的能力。
對于本校學生在公考中遭遇不公的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已經聽說了此事,“很顯然,這是用人單位將考生的專業理解錯誤。該考生成績一直比較優秀。我們也積極地配合考生出具了書面證明,但是他們(用人單位)不予采納。校方也無可奈何。”這位老師說。
鹽城當地的態度與學校的同情,讓陳女士心里五味雜陳。陳女士告訴記者,“為了這件事,女兒也想了很多,她也做好了不在公務員行業里發展的準備。”
“如果這個事情不能有一個公平、公正的說法的話,那么明年的公考,在這個專業上一樣會有其他考生,遭遇我女兒同樣的命運。所以,我要學秋菊那樣討公道。如果鹽城市人保局不能給我一個公正、公平的說法。我將把東臺市人保局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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