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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水環境影響預測原則 可能產生對地面水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應預測其產生的影響;預測的范圍、時段、內容和方法應根據評價工作等級、工程與環境的特性、當地的環境保護要求來確定;同時應盡量考慮預測范圍內規劃的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 預測環境影響時盡量選用通用、成熟、簡便并能滿足準確度要求的方法。預測方法包括數學模式法、物理模型法、類比分析法和專業判斷法。 對于季節性河流,應依據當地環保部門所定的水體功能,結合建設項目的特性確定其預測的原則、范圍、時段、內容及方法。 當水生生物保護對地面水環境要求較高時(如水生生物及魚類保護區、經濟魚類養殖區等),應分析建設項目對水生生物的影響。分析時一般可采用類比分析法或專業判斷法。 |
環境影響評價師輔導科目 |
主講老師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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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周建勛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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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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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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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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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丁淑杰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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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馮老師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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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影響評價師論壇熱貼: |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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