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10]187號 關于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3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一)各科目考試時間
(二)答題方式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采取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采取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開卷考試,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采取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二、考試管理模式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均采取滾動管理模式,其考試成績實行連續2年為1個滾動周期的管理辦法,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連續2個考試年度通過所有考試科目才能取得資格。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中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3個考試科目才能取得資格。 檔案號是實施滾動考試管理的關鍵識別標識,考生必須妥善保管好準考證并牢記自己的檔案號,以確保成績有效滾動。 三、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 根據《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專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房地產經紀人 根據《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報考2010 年度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考生,暫不要求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規定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房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四、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考生按照如下步驟完成報名工作: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于2010年6月7日至13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24小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照片審查不合格的,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下載打印報名表。(咨詢電話:0551-2884613,3457905) 各考區信息管理人員應及時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后臺進行照片審查工作,確保考生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現場審查報考資格 省直考區考生將報名材料交單位初審,單位人事部門初審通過后,制作資格審查匯總表(附件1、附件2),于6月23日將匯總表和報名材料送至安徽省人事考試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陽光城8號寫字樓四樓),屆時省人社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現場資格終審。省人事考試院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 各市考區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由當地人社、住建部門負責,各市人社、住建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公布本市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并在6月23日前完成資格審核工作。 考生現場資格審核時需要攜帶的報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護照或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2、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3、本人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5、從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各1張,并簽字確認。 6、報考條件中列舉其它的材料。 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現場繳費 報考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現場繳納考試費用。各市于6月23日前登陸網站后臺將已繳費考生做繳費標記,并將報名統計表(附件2)填寫完整,傳真到省人事考試院(0551-2862212) 五、考點設置與準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考生于10月12日至17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六、考試費用 根據原國家計委計辦價格[2000]839號、計價格[2002]2546號和皖價費函[2009]107號文件規定,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費按每科60 元收取,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費按每科109元收取(均含上繳國家部分)各市按每人每科10元提留,余款上繳省人事考試院。在肥中直及省直單位在現場辦理考生資格審查手續時全額上繳考試費。 七、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房地產估價案件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它考生交換使用。 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等按皖人發[2002]78號文件規定執行;違紀處理辦法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規定執行。 2010年下半年資格考試種類多、時間緊,考務工作十分繁重,請各地、各部門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有關報名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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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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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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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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