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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根據其對環境影響的程度和范圍,分別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環境影響評價按環境要素分別劃分評價等級。環境是由不同的環境要素組成的,即:大氣、水、聲環境、土壤、生態、人群健康狀況、文物與自然遺跡、人文遺跡、珍貴景觀、地質環境以及日照、熱、振動、放射性、電磁與光輻射波等。其中的一些環境要素還可以繼續劃分,如水可以分為地面水和地下水;生態可以分為自然生態、城市生態或陸域生態、水生生態等。 對上述各環境要素的影響評價統稱為單項環境影響評價。各單項環境要素評價劃分為三個工作等級,例如,大氣環境、地面水環境、地下水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均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等。總綱中只對各單項環境影響評價劃分工作等級提出原則要求,各單項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的詳細規定,則應依照相應 單項環境影響評價導則執行。 2.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依據 建設項目各環境要素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主要按建設項目的工程特點、所在地區的環境特征進行劃分。 (1)建設項目的工程特點主要包括:工程性質,工程規模,能源、水及其他資源的使用量及類型,污染物排放特點如污染物種類、性質、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濃度等,工程建設的范圍和時段,生態影響的性質和程度等。 (2)建設項目所在地區的環境特征主要包括:自然環境條件和特點、環境敏感程度、環境質量現狀、生態系統功能與特點、自然資源及社會經濟環境狀況,以及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引起現有環境特征發生變化的范圍和程度等。 (3)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劃。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包括環境和資源保護法規及其法定的保護對象,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保護規劃、生態保護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和保護區規劃等。 3.不同等級的環境影響評價要求 不同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要求的環境影響評價深度不同。對于一級評價,要對單項環境要素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詳細和深入的評價,對該環境要素的現狀調查、影響預測、評價影響和提出措施,一般都要比較全面和深入,并應當采用定量化計算來描述完成。對于二級評價,要對單項環境要素的重點環境影響進行詳細、深入評價,一般要采用定量化計算和定性的描述來完成。對于三級評價,對單項環境要素的環境影響進行一般評價,可以通過定性的描述來完成。 對每一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而言,各單項環境要素評價的工作等級不一定相同。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其各單項環境影響評價的等級不一定全都很高。一般而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大多單項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等級均低于三級,個別主要的單項環境影響可以通過編制評價專題完成,評價專題的評價等級依據單項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要求進行。另外,不是每一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都要包括所有的單項環境影響評價,對于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不涉及的環境要素,無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4.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調整 對于某一具體建設項目,其單項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等級可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特點、所在地區環境特征、國家或地方政府對環境的有關特殊要求等進行適當調整,但調整的幅度上下不應超過一級,并應說明調整的具體理由。如在生態敏感區域建設可能影響生態環境的建設項目,其生態環境的環境影響評價等級應進行提級;廢水排入下游污水處理場的建設項目,其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可以降級。 |
環境影響評價師輔導科目 |
主講老師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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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周建勛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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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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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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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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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丁淑杰 | 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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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馮老師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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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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