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房地產估價師和執業藥師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考試中心(職稱科),中、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房地產估價師和執業藥師考試合格證書,已由國家人保部下發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現將有關發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證辦法 1.在省人事編制公共服務大廳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和1張2寸照片,到省人事編制公共服務大廳8號窗口辦理。 2.在各市(地)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和1張2寸照片交到當地人事局發證部門,由各地人事局負責發證同志復核無誤后,攜帶考試合格人員的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和1張2寸照片統一到省人事編制公共服務大廳8號窗口辦理。 二、發證時間 2010年3月9日至2010年4月30日每天上午,節假日除外。 地 址:省人事編制公共服務大廳(南崗區長江路130號樂業大廈一樓) 網 址:www.rsks.gov.cn 三、其他事宜 1. 隨證書一同下發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須交單位,由單位存入考試合格人員人事檔案。 2.在各市(地)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中“考試管理機構意見”一欄驗當地發證部門水印。 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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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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