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公務員申論熱點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9-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四、完善體制機制,保障醫藥衛生體系有效規范運轉 完善醫藥衛生的管理、運行、投入、價格、監管體制機制,加強科技與人才、信息、法制建設,保障醫藥衛生體系有效規范運轉。
(八)建立協調統一的醫藥衛生管理體制。實施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均由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中央、省級可以設置少量承擔醫學科研、教學功能的醫學中心或區域醫療中心,以及承擔全國或區域性疑難病癥診治的專科醫院等醫療機構;縣(市)主要負責舉辦縣級醫院、鄉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其余公立醫院由市負責舉辦。
(九)建立高效規范的醫藥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公共衛生機構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承擔的職責任務,由政府合理確定人員編制、工資水平和經費標準,明確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嚴格人員準入,加強績效考核,建立能進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十)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制。明確政府、社會與個人的衛生投入責任。確立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籌資,向城鄉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合理分擔費用。特需醫療服務由個人直接付費或通過商業健康保險支付。
(十一)建立科學合理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規范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余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中央政府負責制定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及項目、定價原則及方法;省或市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基本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基本醫療服務價格按照扣除財政補助的服務成本制定,體現醫療服務合理成本和技術勞務價值。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和醫生提供的服務,實行分級定價。規范公立醫療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研究探索按病種收費等收費方式改革。建立醫用設備儀器價格監測、檢查治療服務成本監審及其價格定期調整制度。
(十二)建立嚴格有效的醫藥衛生監管體制。強化醫療衛生監管。健全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加強城鄉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服務行為和質量監管,完善醫療衛生服務標準和質量評價體系,規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快制定統一的疾病診療規范,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監測網絡。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準入和運行監管。加強對生活飲用水安全、職業危害防治、食品安全、醫療廢棄物處置等社會公共衛生的監管。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違法行為。
(十三)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醫藥衛生科技創新機制和人才保障機制。推進醫藥衛生科技進步。把醫藥衛生科技創新作為國家科技發展的重點,努力攻克醫藥科技難關,為人民群眾健康提供技術保障。加大醫學科研投入,深化醫藥衛生科技體制和機構改革,整合優勢醫學科研資源,加快實施醫藥科技重大專項,鼓勵自主創新,加強對重大疾病防治技術和新藥研制關鍵技術等的研究,在醫學基礎和應用研究、高技術研究、中醫和中西醫結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開發生產適合我國國情的醫療器械。廣泛開展國際衛生科技合作交流。
(十四)建立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大力推進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以推進公共衛生、醫療、醫保、藥品、財務監管信息化建設為著力點,整合資源,加強信息標準化和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統一高效、互聯互通。
(十五)建立健全醫藥衛生法律制度。完善衛生法律法規。加快推進基本醫療衛生立法,明確政府、社會和居民在促進健康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建立健全衛生標準體系,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與協調。加快中醫藥立法工作。完善藥品監管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健全與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相適應、比較完整的衛生法律制度。
(十六)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3年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率均達到90%以上;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覆蓋到全國所有困難家庭。以提高住院和門診大病保障為重點,逐步提高籌資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做好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完善醫療保障管理體制機制。有效減輕城鄉居民個人醫藥費用負擔。
(十七)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立比較完整的基本藥物遴選、生產供應、使用和醫療保險報銷的體系。2009年,公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規范基本藥物采購和配送;合理確定基本藥物的價格。從2009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所有零售藥店均應配備和銷售基本藥物;完善基本藥物的醫保報銷政策。保證群眾基本用藥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減輕群眾基本用藥費用負擔。
(十八)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快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發揮縣級醫院的龍頭作用,用3年時間建成比較完善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特別是全科醫生的培養培訓,著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水平和質量。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完善補償機制。逐步建立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制度,為群眾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十九)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國家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從2009年起,逐步向城鄉居民統一提供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效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險因素,進一步提高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健全城鄉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完善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加強績效考核,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逐步縮小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差距,力爭讓群眾少生病。
(二十)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醫院經濟補償政策,逐步解決“以藥補醫”問題。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大力改進公立醫院內部管理,優化服務流程,規范診療行為,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明顯縮短病人等候時間,實現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努力讓群眾看好病。
五、積極穩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二十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提高認識、堅定信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作為改善民生、擴大內需的重點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政府的公共醫療衛生責任。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實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強監督考核。地方政府要按照本意見和實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有效措施,精心組織,有序推進改革進程,確保改革成果惠及全體人民群眾。
(二十二)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堅持遠近結合,從基礎和基層起步,近期重點抓好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五項改革。要抓緊制定操作性文件和具體方案,進一步深化、細化政策措施,明確實施步驟,做好配套銜接,協調推進各項改革。
(二十三)先行試點,逐步推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政策性強,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試點。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試點原則和政策框架,統籌協調、指導各地試點工作。各省區市制定具體試點方案并組織實施。鼓勵地方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試點,積極探索有效的實現途徑,并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二十四)加強宣傳,正確引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參與。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改革的重大意義和主要政策措施,積極引導社會預期,增強群眾信心,使這項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權威解讀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國務院關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近日已相繼公開發布。就此,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
問:請簡要介紹《意見》和《實施方案》的制定過程。
答:醫藥衛生事業關系千家萬戶,是重大民生問題。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醫藥衛生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明顯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標處于發展中國家前列。但不可否認,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健康需求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求不適應的矛盾還比較突出,特別是醫藥費用上漲過快,個人負擔過重,人民群眾普遍反映“看病難、看病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醫藥衛生事業發展,是廣大人民群眾的迫切愿望。
《意見》和《實施方案》是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直接領導下,匯集社會各方面的智慧,反復論證修改形成的。2006年6月國務院批準成立發展改革委、衛生部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際協調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負責研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和政策措施,擬訂相關文件。兩年多來,工作小組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深入調研。工作小組成立了四個專題研究小組,先后到東、中、西部10多個省(區、市),深入到醫院、社區、鄉村衛生機構等,采取召開座談會等多種方式聽取有關方面意見。二是開展專題討論。先后組織了改革基本方向和總體框架、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府衛生投入機制、醫療保障制度、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機制、發展非公醫療機構、藥品價格形成機制等重點難點問題的專題討論。三是借助外腦。委托世界衛生組織、北京大學等國內外知名機構,開展獨立平行研究,并舉辦國際研討會,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對平行研究方案進行研討和比較論證。同時在網上公開征集建議方案。四是集中起草。在以上調研和研討的基礎上,工作小組組織精干力量集中研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體思路,經反復討論,幾易其稿,形成了《意見》初稿。五是征求意見,不斷修改完善。在征求地方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等方面意見的同時,2008年10月14日,《意見》全文向社會公布,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引起各方面積極反響。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工作小組共收到群眾意見35929件,其中網民意見31320條,傳真584份,信件4025封。我們對這些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和逐條分析,不少好的意見被吸收到文件之中。
在《意見》研究起草過程中,工作小組還對近期改革目標和重點工作進行了系統研究,并據此擬定了《實施方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改文件制定工作。兩年多來,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直接聽取各方面意見,專題研究重點難點問題,指明了改革的方向,解決了制定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確保了文件的順利出臺。
問:根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情況,《意見》做了哪些重要修改?
答:最后中央正式公布的《意見》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共進行了190余處修改。主要修改之處:一是增加了改革的近期目標。二是針對農民工、老年人等群體反映強烈的醫保關系接續和異地就醫報銷問題,增加了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等內容。三是針對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的建議,增加了保護醫務人員合法權益、重視護士和護理工作、增進醫患溝通等內容。四是針對基本藥物定價和供應方式爭議較多的情況,將“基本藥物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采購,直接配送”修改為“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將“統一制定零售價”修改為“國家制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在指導價格內,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確定本地區的統一采購價格”,給地方操作留有空間。五是對《意見》第五部分進行了修改充實,使五項重點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更加清晰。六是對文字進行了上百處修改,力求表述更加準確、易懂。此外,有相當一部分對《意見》的修改建議在《實施方案》中得到了反映。對于一些更具體的建議,我們還將在今后陸續下發的配套文件中予以研究、采納。
問:請介紹《意見》和《實施方案》的重點內容,這兩個文件是什么關系?
答:《意見》和《實施方案》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改革思路和重要政策措施是一致的。《意見》旨在規劃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長遠發展,明確改革的方向、目標和政策框架;《實施方案》是今后三年落實《意見》的具體安排,確定三年內重點抓好的改革任務,突出改革的操作性。
《意見》和《實施方案》的起草,貫徹了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際有益經驗,著眼于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這兩個文件的起草原則:一是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首次提出“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這一重大理念創新確定了改革的基本方向、思路和政策框架,對于保障我國醫藥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健康具有重大意義。二是堅持從實際出發。明確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與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相適應。三是堅持公平與效率統一。一方面強化政府在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中的責任和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在改革初期首先著力解決公平問題;另一方面,強調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統籌利用全社會的醫療衛生資源,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四是堅持統籌兼顧。把完善制度體系與解決當前突出問題結合起來;既注重整體設計,明確總體改革方向目標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鼓勵地方試點探索。
《意見》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一個目標、四大體系、八項支撐”。一個目標就是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四大體系就是建設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構建我國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八項支撐就是完善醫藥衛生管理、運行、投入、價格、監管、科技與人才體制機制、信息、法制的建設,保障四大體系有效規范運轉。
《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四項基本”和“一個試點”,把五項工作作為改革重點,即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和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抓好上述五項重點改革,將使公共衛生服務基本普及,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明顯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有效減輕居民醫藥費用負擔,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