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內蒙古公考申論熱點:光明乳業的衛生部禁令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1-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個月前,北京市民范先生發現光明牌“小小光明寶寶奶酪(寶寶杯)”配料中含有乳礦物鹽,而2009年衛生部已規定嬰兒食品禁放此物。對此,光明乳業公關部稱,此款奶酪檢測沒有任何問題,但為避免讓消費者產生誤解,故在全國范圍內通知貨品下架,更換包裝之后再上市。(9月18日《京華時報》)
食品行業應該是可預見可控制的行業,特別是嬰幼兒食品,更是如此。只有那些準確可知的毫無任何危害的,才可以加入產品中。而那些模棱兩可的,則不應該加入食品中。既然衛生部有這么一個規定,明確嬰幼兒食品禁止添加乳礦物鹽,那包括光明乳業在內,任何一家乳企都應該嚴格執行這一規定。
但出人意料的是,光明牌“小小光明寶寶奶酪(寶寶杯)”的配料中,竟然含有乳礦物鹽。請問,光明乳業把衛生部禁令視作何物?又把嬰幼兒身體健康置于何地?對于這一切,應該有一個說法。
從媒體報道情況看,光明乳業已經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問題。可是,有問題不去整改,只想到換裝上市。光明乳業這么做,很明顯有自欺欺人之嫌。換一個包裝,就萬事大吉了?這也太看低消費者的智商了。
曾有專家說過,我們有全世界最好的食品標準。是否最好暫且不議。但既然標準制定出來了,那就應該確保其不折不扣得到落實,對于不嚴格貫徹執行的,也該采取一點處罰措施,不能總讓一些不太令人放心的食品屢屢折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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