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區招聘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廈門市海滄區政府網發布時間:2009-08-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門市海滄區政務信息中心等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簡章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崗位分為兩類:第一類為綜合性崗位,第二類為專業技術崗位。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和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廈門市海滄區2009年事業單位補充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考辦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1、發布招聘信息(2009年8月21日-9月4日)。將廈門市海滄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信息在《廈門日報》、廈門市海滄區政府網站(www.haicang.gov.cn)、廈門人才網(www.xmrc.com.cn)、廈門衛生人才網(www.xmwsrc.com)上發布。
2、報名(2009年8月26日-9月4日上班時間)。報名者可到各招聘單位索取簡章和《報名表》,也可直接從海滄區政府網站下載。報名時需提交《報名表》一式兩份、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張。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考生報名時必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考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的條件方可報名,填寫報名表時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相關的承諾。
應聘人員報名時向招聘單位繳納報名費80元,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不參加考試的,不予退還報名費。
3、發放準考證。由各單位招考聯系人提前通知考生,在筆試的前兩天內發放準考證。
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比例應達到1:3以上,該崗位方可開考,如果出現報考人數達不到此比例時,相應縮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考。
4、考試和資格審查
(1)筆試(9月19日)。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分為二類:第一類綜合性崗位,測試考生綜合知識和能力(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第二類專業技術崗位,以該崗位所須掌握的專業知識為主要內容。筆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分占綜合成績的50%。筆試時間2小時。
(2)資格審查。本次招考筆試前不進行考生資格審查,只在面試前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經審查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每個崗位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不足1:3的比例,則按實際達到合格線人數進入面試)。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分占綜合成績的50%。按1:1進入面試者,合格線為70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以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為考試主要內容,實行當場評分。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即公布該崗位成績。
面試考官由招聘工作小組確定,由7人組成。
5、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每個崗位根據招聘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招考的體檢標準。其中新陽街道計生服務中心婦產科醫師,考慮到崗位工作特點及服務對象要求,對體檢標準作適當調整,若體檢乙肝病源攜帶者“兩對半”檢查結果為“大三陽”的,則不予聘用。體檢費用自理。
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
6、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招聘工作小組將派出考核組到擬聘用人員的工作單位或學校或戶口所在地,對其德、能、勤、績、廉以及是否具備考試及聘用資格進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
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7、公示。對報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區政務公開欄和區政府網站公示七天。
8、聘用。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調檔審查,經審查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報上級干部人事部門辦理有關審批和聘用手續,并依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合同管理。
四、崗位信息表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1、表中學歷要求均為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學歷“XX”含XX及以上學歷,如“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學歷。
2、表中“年齡”欄內所列年齡指該年齡以下,如“35”系指“35周歲以下”。表中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
3、廈門生源系指入學前戶籍和學籍在廈門市的普通大中專院校全日制畢業生。
入學前戶籍和學籍雖不在廈門,但畢業時父母有一方戶籍在廈,且在廈居住和工作的普通大中專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參照廈門生源享受就業優惠政策。
往屆待就業畢業生系指持有報到證,尚未到政府人事部門報到的人員。
廈門生源報考時須提供身份證、戶口本、中學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以證明其廈門生源身份。參照廈門生源享受就業優惠政策的對象,須提供畢業生本人的報到證或就業推薦表,在廈一方父母須提供戶口簿及在廈居住證明(以廈門戶籍為準)和工作證明(在機關事業單位以組織人事部門開具的人事(勞動)關系介紹信為準,在企業單位以勞動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繳費憑證為準)以及畢業生同在廈一方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4、表中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006年以來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200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得報名。
2、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考生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3、招聘人員實施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經招考聘用的人員,必須遵守我區有關人事管理規定,在我區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規定。
4、2009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具
有博士學位者可延長至2009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資格。
5、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海滄區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與招考工作有關的信息,將及時在海滄區政府網站發布,請應聘者及時關注。
6、本簡章僅適用于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海滄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92-6056907、6589371。
附件:
1、附表一:
2、附表二: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