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工程師組織與管理輔導:優化布局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7-08
對于因征地拆遷等可能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項目,以及扶貧、區域綜合開發、文化教育、公共衛生等具有明顯社會發展目標的項目,應從維護公共利益、構建和諧社會、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等角度,進行社會影響分析評價。
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實行核準制的《項目申請報告通用文本》中明確規定,《項目申請報告》應有“社會影響分析”的章節,主要內容包括:
(1)社會影響效果分析。闡述擬建項目的建設及運營活動對項目所在地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和社會效益。
(2)社會適應性分析。分析擬建項目能否為當地的社會環境、人文條件所接納,評價該項目與當地社會環境的相互適應性。
(3)社會風險及對策分析。針對項目建設所涉及的各種社會因素進行社會風險分析,提出協調項目與當地社會關系、規避社會風險、促進項目順利實施的措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