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一) 房地產估價師: 2009年10月17日 上午9:00一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一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8日 上午9:00一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一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二)房地產經紀人: 2009年10月17日 上午 9:00一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14:00一16:30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一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一16: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本次考試考點統一設在鄭州市區。 二、報名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條件 1.參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2.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三科)考試條件: 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3.2009年度報考房地產經紀人的考生,暫不要求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 三、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交驗: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臨時身份證無效); 2.學歷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加專業工作經歷證明; 4.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四張(分別貼在兩張報名表上); 5.報名表一式兩份,微機打印填寫(手工填寫報名表不予受理)。 四、報名時間 2009年6月15日—6月30日 五、報名地點 平頂山市房產管理局人事科(平頂山市中興路中段湛河橋北頭千田大廈17樓,聯系電話3388010) 六、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報名條件的要求,把好資格審查關,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考試管理機構不得接受報名。 2.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資格,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免試部分科目(考三科)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參加滾動考試的考生一定要記好自己的檔案號,以備下年報考時使用。 3.報名表上所填姓名必須與本人身份證姓名相同。 4.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業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核,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和準予地區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5.報名申請表可通過河南房地產估價經紀網(www.hnreb.org.cn)、河南人事考試網(www.hnrsks.com)下載或于本通知附件下載。 6.考生成績查詢可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www.hnrsk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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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桂萍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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