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教育工作需要,經市人事、編制部門批準,決定面向全區公開招聘教師52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現制定如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根據考生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各方面情況,在招聘計劃范圍內,擇優聘用。 二、報考范圍和對象 現戶口在西工區轄區,尚未正式就業的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且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4、具有現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具有與申報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6、截止2009年6月30日年齡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和目前仍在西工區區屬學校代課的代課教師,年齡放寬到35周歲); 7、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的身體條件; 8、具備教師任職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非城鎮戶口且非統招學歷的; 6、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四、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 此次面向全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52名。其中:語文28名、數學12名、英語8名、美術1名、音樂2名、體育1名。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時間:2009年6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 (二)地點:洛陽市西工區原辦公大樓1樓大廳(洛陽市西工區中州中路405號,中州中路與解放路交叉口東南角)。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 1、本人戶口薄; 2、有效身份證; 3、畢業證; 4、教師資格證; 5、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無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 6、代課證明(由代課教師提供,加蓋所在代課學校及區教育體育局公章)。 尚未取得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應屆師范類本科、專科畢業生,可持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出具的證明其學歷層次、學歷性質(師范類或非師范類)、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層次及專業的有效證明。 (四)報名辦法: 本次招錄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按照公布的職位和要求到報名點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填寫《西工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一份(相關證件復印件附后),經審查合格后,按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60元和信息采集費12元并進行數碼照相。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交報名考務費。擬免交報名考務費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鄉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 報名資格審查分初審和聯合審查。6月10日由區人事部門負責初審報名,6月12日-20日由區監察局、人勞社保局、教育體育局對初審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進行聯合資格審查,凡通過聯合審查的人員方可確定為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本人于2009年6月25日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未通過人員取消其報名資格并通知本人。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錄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錄用資格。 六、考試內容、方式及安排 考試包括筆試和試講,由區人勞社保局、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由區人勞社保局組織實施。 2、筆試內容:筆試包括教育綜合知識(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知識,心理學知識,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和英語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09年6月27日上午,8:30-10:30考教育綜合知識,10:45-11:45考英語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加分對象: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的考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憑有關證書(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人員憑《志愿者證書》及期滿考核證明材料,“大學生村干部”憑有關省轄市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三支一扶”大學生憑《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及期滿考核證明材料),享受筆試成績加3分的政策。對于弄虛作假享受加分優惠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5、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成績×85%+英語知識卷面成績×15%+加分 6、試講人員的確定:根據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報名人數超過1:2的專業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報名人數不足1:2的專業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參加試講人員)。 (二)試講 試講由區人勞社保局、區教體局統一組織,由區教體局具體實施。 試講采取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準備20分鐘后,講一節與申報專業、層次相一致的20分鐘的微型課,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講成績×50% 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試講成績和總成績,由區人勞社保局、區教體局采取適當方式予以公布。 七、體檢 根據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若有體檢不合格的按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條例》確定的內容執行。體檢的具體工作由區人勞社保局、區教體局另行安排。 八、考核與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應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合格者,定為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按專業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通過指令性分配的辦法確定聘用單位,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在履行報批手續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實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人員,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詢電話:6389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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