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依據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事廳、河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河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關于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2007〕56號)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和工作人員10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見附件一:《2009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部分單位公開招聘計劃》 三、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2.報名、資格審查:凡符合以上崗位招聘條件者,可在2009年6月3日—6月9日到各校人事處(科)(河南職業技術學院除外)報名(附件二:2009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部分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聯系表),填寫報名表(附件三:2009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部分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報送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及相關證書,一寸免冠照片2張及自薦材料等。河南職業技術學院招聘信息見學院網站:http://www.hnzj.ha.cn/(附件四:河南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和工作人員公告)。 3.考試、面試、試講 各單位根據自身情況采取筆試、面試和試講等形式對應聘者進行考試或考核。 4.公布成績 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布成績。 5.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體檢后出現身體不合格者,可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筆試、面試或試講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6.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工作能力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違紀違規記錄或正在接收審查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過考察取消應聘資格。 7.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8.人員聘用及待遇 (1)按我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有關規定,通過公開招聘的人員應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間待遇按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2)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應當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各用人單位應成立組織、人事、紀檢、工會等部門參加的紀律監督小組,主要職責是監督考試、考核及聘用全過程,對群眾的檢舉和申訴控告進行查處。 未盡事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0371—65941195(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 0371—65900466(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政策法規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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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桂萍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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