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專業人才不足、改善隊伍結構、充實工作力量。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在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0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及所需資格條件見《寧都縣2009年縣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所在地不限,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符合有關規定并適應崗位要求; 5、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第一學歷具有屬國家計劃內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鄉鎮計劃生育服務所放寬到大專)以上畢業生(含2009年應屆畢業生); 7、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開除的; 4、不符合《贛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中有關回避制度規定要求的。 三、報名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09年5月18日—6月8日(周末休息日除外),逾期不再補報名。 2、凡符合報考條件者,由本人憑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4張正面免冠一寸彩照及報名費300元,到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股(縣行政中心207房)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 3、報考人員按招考職位要求條件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如某職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計劃比例達不到3:1,則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考計劃。并在“寧都縣政務網”(網址www.ningdu.gov.cn/)上公告,允許報考該職位的人員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4、招聘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后,于6月11日將擬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公布在“寧都縣政務網”上。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發現不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取消招錄資格。 5、領取準考證時間為6月17日至18日。 四、考試 1、考試科目及總成績構成 考試科目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100分,占總成績的70%;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內容為綜合分析、語言表達、人際溝通、應變及創新等能力,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30%。筆試和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二者之和為考生的總成績。 2、筆試安排 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2009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寧都一。 筆試成績于6月23日上午在縣人勞局張榜公布,同時在“寧都縣政務網”公布。 3、面試入闈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入闈面試的最后一名,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另行通知。并在“寧都縣政務網”公布。 五、錄取聘用 1、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的時間參加統一組織的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并在“寧都縣政務網”公布;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而出現招聘職位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類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在組織體檢的同時,用人單位組織對體檢對象進行政審考核,并形成書面材料。 2、錄取。按照考試、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錄人員。因政審考核不合格或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時,按照該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和政審。錄取結果在縣人勞局張榜公布,同時在“寧都縣政務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報縣政府批復后即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其他事宜 1、受聘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納入編制管理。 2、從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計算,至少應在本縣所屬單位服務3周年。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方案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寧都縣2009年縣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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