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2)
(二)改進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包含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內容為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內容,考試成績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取得畢業資格的主要依據;等級性考試內容為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和選修內容。
合格性考試涵蓋《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11個科目的合格性考試,由省教育廳按照國家課程標準統一組織實施;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試,由各高中學校按照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考試標準負責組織實施。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等級性考試包含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自主選擇其中3個科目參加等級性考試。等級性考試由省教育廳按照國家課程標準統一組織實施。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其中合格性考試允許考生在未通過的前提下多次報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允許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報名參加。各科目的等級性考試,高中學生只能參加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向不同年級學生開放、提供兩次及以上考試機會的可行性。
2015年底前出臺《江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6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按照新辦法試行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與統一高考錄取掛鉤。
2.完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要依據黨的教育方針,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突出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注重考查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要客觀真實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整體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綜合素質評價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其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2015年底前出臺《江西省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16年起,建立江西省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按照堅持方向、客觀公正的原則,構建真實準確記錄學生學習成長經歷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從2016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按照新辦法開展綜合素質評價。2020年起,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具備條件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使用。有關普通高校應制定并提前公布具體使用辦法,使用情況必須客觀、規范、公開。
3.深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改革
加快推進普通高校招生分類考試改革,健全與普通高考相對分開、符合職業教育特征的高職(?)院?荚囌猩贫。力爭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逐步成為主渠道。
(1)高職提前招生
2017年起,每年實行高職院校提前考試招生,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2019年前,作為過渡期,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測試均由高職院校按照省教育廳的統一要求自行組織;2019年起,文化成績使用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原始成績,職業技能成績使用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原始成績。通過高職提前招生已正式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統一高考招生。保留學生通過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的通道。
(2)對口單獨考試招生
探索普通高校面向中職學校,即職業高中、中專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三校生”)對口單獨考試招生辦法。“三校生”報考高職(?)院校,采取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方式,參考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文化基礎測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職業技能測試由省教育廳制定統一標準,各招生院校具體負責組織。“三校生”報考應用型本科高?荚囌猩k法,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和要求另行制定。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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