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即將開始(6)
(五)各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在上交經公示后的考生加分資格分類匯總表和專項計劃資格匯總表后,于2017年4月25日前,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對考生符合“少數民族考生、山區、邊境縣考生、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條件的加分信息以及符合專項計劃資格條件的考生類型(含精準脫貧計劃考生)信息進行勾選確認。對于符合資格人數較多的項目,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可委托報名站負責勾選,但是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必須嚴格復核,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其余加分項目由廣西招生考試院負責確認。
(六)網上報名系統信息確認和修改時間安排。
2016年11月16日17:30前,各報名站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考生報名基本信息確認。該時間節點之后,報名站用戶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對考生信息進行修改或確認。確需修改的,須報告報名站所在市、縣招生辦(考試院)修改。
2017年4月6日17:30前,各市、縣招生辦用戶可對所轄報名站采集、確認的考生信息進行修改,并確認有關資格。該時間節點之后,縣、市招生辦用戶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對考生信息進行修改或確認。確需修改的,須報告縣、市招生辦所在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審批后修改。
2017年4月25日17:30前,各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用戶可對所轄報名站采集、確認的考生信息進行修改,并確認有關資格。該時間節點之后,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用戶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對考生信息進行修改或確認。確需修改的,須報告廣西招生考試院審批后修改。
八、報考收費
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09〕212號、桂價費〔2010〕47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的收費歸集辦法另文通知。
體育高考、英語聽力口語考試和小語種口試報名費在高考報名時一并繳交,藝術類專業統考報考費由考生到考點辦理考試手續時統一繳交。
九、加強領導,切實做好報名工作
(一)加強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對所屬單位的檢查指導,嚴格把關。
(二)切實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突出強調對戶籍和學籍的審核。防止弄虛作假,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獲得報名資格。
(三)嚴格對享有加分政策資格和專項計劃資格對象的審查審核,嚴防遺漏或者弄虛作假。
(四)認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等學校、中等教育學校應按照有關要求,公開考生資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等教育學校(或單位)、享受加分政策類別、資格條件等。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的信息(網址:http://gs.gxeea.cn/)保留至當年年底。市、縣級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和中等教育學校公示的考生有關信息,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并保留至當年8月底。
(五)認真核對考生相關信息。在確認前考生所有報名信息時必須反復核對,特別是考生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必須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一致,并在確認后打印《廣西壯族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給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六)各地要加強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和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宣傳,確保這三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七)各市、縣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要做好報名工作相關政策和規定的宣傳,確保有關政策和規定落實到位,要把報名工作的有關信息傳達到轄區內的報考單位及轄區內的所有中等職業學校。針對報名期間中職畢業生可能在外地實習的情況,各市、縣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要制定便于考生報考的辦法,報名體檢等工作盡可能安排在同一時間段內完成。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期間,廣西招生考試院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地報名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將責成當地有關部門予以糾正。
(八)對在報名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如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