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即將開始(5)
(五)區內普通高中應屆畢業考生必須在各市、縣招生辦(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交驗簽署了所在學校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表》(附件14)。各高考報名站必須在4月10日前統一將《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表》內容錄入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系統,并復印一份存檔備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學,作為考生高中階段學籍檔案的一部分歸入考生紙質檔案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非2017年區內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必須由考生所在單位或社區如實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欄,由單位或社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的考生均應在報名所在地市、縣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六、體檢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統考考生和其他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報名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考試院)組織的體檢。具體由各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根據廣西招生考試院的年度普通高考體檢工作文件,會同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協商作出安排。各地體檢工作在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考生,考生閱知體檢結果后須在體檢表上簽字確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要求進行復查的考生,須于2017年4月14日前到當地招生辦公室(考試院)領取并填寫《體檢復查申請表》,由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匯總報廣西招生考試院同意后,在廣西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查,本次體檢復查結果作為復查項目的最終體檢結果。廣西招生考試院受理各市報送《體檢復查申請表》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凡申請復查的考生,其電子檔案的相應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查結果為準。
七、信息確認
(一)考生信息確認是普通高考報名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環節。各市、縣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必須嚴格審核相關材料,并按附件1的內容對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報的有關信息進行確認,務必確保信息準確,其中“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信息”必須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導出信息比對,比對結果不一致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導出信息為準,予以覆蓋替換。對已確認的考生信息應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字或不在規定時間內(由各市自定)進行簽字確認的,視為自行放棄權利,由此產生遺留問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各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向廣西招生考試院上報考生信息時間。
1. 2016年11月16日17:30前,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退役士兵專升本的報名信息并上報有關審核材料。上報的審核材料包括高考報名信息登記表復印件、退伍證復印件、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證復印件等。所有復印材料的原件由報名所在地招生辦負責審核,審核無誤后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并由審核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2016年11月17日12:00前,上報藝術類、體育類考生指紋信息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芯片信息;其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指紋信息于2017年3月17日前上報。
3.2017年4月5日前,上交體檢表。
4.2017年4月20日前,上交《體檢復查申請表》和殘疾考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殘疾人報考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附件16)和專家組書面評估報告。
5.2017年4月25日前,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經公示后的外省遷入人員高考報名信息、考生加分資格信息、專項計劃資格信息。考生相關資格信息均以網上報名系統中的確認結果為準。經公示、確認后的上述信息,還應填報相應的分類匯總表(附件7、附件10、附件11、附件12、附件13),并通過考務平臺發送至廣西招生考試院存檔備查。
(三)按教育部的規定,考生信息上報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因此,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政治面貌、報考科目等)均以各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2017年4月25日17:30前在網上報名系統最終確認的數據為準。請有關學校及考生務必認真逐字逐項核對相關信息,嚴格履行考生本人簽字確認手續,確保信息的準確無誤,避免因考生信息錯誤導致影響考生考試、錄取和學籍電子注冊等情況的發生。同時,對考生高考報名結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報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對戶口在市轄區的考生,采集“戶口所在地”信息時必須詳細到具體城區,且與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一致。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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