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大瘦身
福建教育廳昨日(3月31日)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了福建省高考政策新動態。育路高考網從現場了解到,2015年起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大瘦身,在2015年獲得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等項目獎項的考生不能加分了。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加分的項目有兩類,一類是全國性加分項目,一類是地方性加分項目。具體為: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者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填報省內高校部分農林類專業考生投檔時加10分”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
政策調整后哪些項目可加分?
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大瘦身之后,考生和家長們一定很關注,新政策下,哪些項目可以加分或者受到政策照顧。記者昨日(3月31日)特意為您梳理一番。
這些考生文考總分可加5分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應屆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者。
應屆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
應屆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應屆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者。
省教育廳表示,2015年1月1日起,獲得第2、3、4、5項有關獎項、名次、稱號者,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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