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數學做題中容易犯的70個低級錯誤(2)
21.定積分幾何意義不明致誤。
22.忽視角的范圍。
23.圖像變換方向把握不準。
24.忽視正。余弦函數的有界性。
25.解三角形時出現漏解或增解。
26.向量加減法的幾何意義不明致誤。
27.忽視平面向量基本定理的使用條件致誤。
28.向量的模與數量積的關系不清致誤。
29.判別不清向量的夾角。
30.忽略an=sn—sn—1的成立條件。
31.等比數列求和時,忽略對q是否為1的討論。
32.數列項數不清導致錯誤。
33.考慮問題不全面而導致失誤。
34.用錯位相減法求和時處理不當。
35.忽視變形轉化的等價性。
36.忽視基本不等式應用條件。
37.不等式解集的表述形式錯誤。
38.恒成立問題錯誤。
39.目標函數理解錯誤。
40.由三視圖還原空間幾何體不準確致誤。
41.空間點,線,面位置關系不清致誤。
42.證明過程不嚴謹致誤。
43.忽視了數量積和向量夾角的關系而致誤。
44.忽視異面直線所成角的范圍而致錯。
45.用向量法求線面角時理解有誤而致錯。
46.弄錯向量夾角與二面角的關系致誤。
47.解折疊問題時沒有理順折疊前后圖形中的不變量和改變量致誤。
48.忽視斜率不存在的情況。
49.忽視圓存在的條件。
50.忽視零截距致誤。
(責任編輯:閆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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