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考志愿填報常識100問答匯總(8)
71、問:錄取應遵循哪些原則?
答:教育部規定,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和高等學校要結合本省和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錄取投檔辦法,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愿的關系。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應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省招辦按高等學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高等學校必須按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擬退檔考生要注明詳細的退檔理由,并負責對退檔考生的解釋工作。
72、問:教育部對高校預留計劃有何要求?
答:高等學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預留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高等學校應集體研究決定本校調整計劃及預留計劃的使用。高等學校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應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高等學校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并負責處理因調整或預留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嚴禁高等學校利用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費。
安排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計劃總數的1%。凡有預留計劃的高等學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報其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教育部備案。
73、問:教育部對男女錄取比例有何規定?
答:未經教育部批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錄取比例,對報考非外國語文學類的專業的考生不應限制統考外語語種。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學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74、問:省級招辦如何與高校協調?
答: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要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等學校,省級招辦應主動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等學校,省級招辦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等學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應立即書面通知有關高等學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省級招辦根據高等學校調整計劃數及其使用的有關要求,在高等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投檔。省級招辦不得為爭取調整計劃數隨意放寬錄取政策或降低分數要求。
75、問:高校招生應采用何種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
答:高等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省級招辦應全面實行遠程錄取管理模式,各高等學校應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高等學校和省級招辦要保證相互通訊聯絡的暢通。
76、問:教育部對安排高校錄取批次有何規定?
答: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要根據本地區招生工作的實際,合理安排高等學校錄取批次。原則上同一高等學校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應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如確有必要,可以將同一高等學校的不同專業安排在屬于同一學歷層次的不同批次錄取;但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同一學歷層次的全部招生計劃,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須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并執行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相同學費標準。高等學校被安排的錄取批次與上一年度有變化的,省級招辦應事先與高等學校協商一致后,再向社會公布。
77、問:教育部對各地錄取批次的時間安排有何規定?
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工作應于7月上旬開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在7月10日至15日之間開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錄取工作應在8月20日之前結束。
78、問:普通高校招生應堅持的四項重要原則
答:①、依法行政、依法治招原則;②、公開、公平、公正原則;③、服務考生、服務社會原則;④、“三個有助于”原則,即高校招生有助于高等學校選拔人才,有助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有助于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
79、問:高校在招生錄取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答:①、制定招生章程,并在錄取前對社會公布;②、按照國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錄取,在錄取期間不得隨意更改對社會的承諾,不得提出招生章程以外的要求;③、網上錄取院校端的網絡建設、維護和安全工作,負責學校招生現場的秩序維護、保衛工作;④、按規定時間下載、審閱考生電子檔案,擬定預錄取考生及專業、預退檔考生及退檔理由,并在規定時間提交省招辦;⑤、對省招辦提交的有異議的退檔考生進行復議;⑥、完成在各地的招生計劃;⑦、負責解釋考生詢問及遺留問題的處理;⑧、安排專人負責來信來訪、咨詢接待、紀檢監察工作。
80、問:什么是高校招生“大小年”?
答:高校招生中,存在一種所謂“大小年”的現象,就是某個或某些學校的招考人數很不穩定,起伏很大。某一年填報該校的人數比計劃招生數高出許多,直接結果是當年的錄取分被抬得很高,這一年稱之為“大年”。由于這一年錄取分高,競爭異常激烈,使下一年許多考生望而卻步,不再報考該校了,帶來的結果是參與競爭的人少,錄取分相應就降下來,人們將其稱之為“小年”。再下一年的考生看到上一年的錄取分不高,可能報考的人又多了……如此循環,報考人數和錄取分起伏十分明顯,就形成了所謂的“大小年”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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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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